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一环,事关广大群众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今年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收官之年”,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直接或间接阻碍了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建议,发挥好三个作用:一是发挥好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农村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各项工作的执行者和落实者,人居环境整治也不例外。要通过村“两委”会议、党员大会,统一思想,研究推进落实措施,党员干部带头拆违治违、清理卫生,发挥好模范带动作用。
  二是发挥好群众主体作用。始终坚持群众主体地位不变,积极发挥村民自治组织、村规民约的约束引导作用,变“被动应付”到主动参与。这一过程中,应把握住村庄离职干部、有威望党员群众,以点带面,示范带动村庄整体工作。
  三是发挥好政府保障作用。可通过设立奖补资金、对上争取扶持政策、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等方式,解决部分村庄资金短缺难题。应与村级党组织一道,结合村庄实际,因地制宜制定村庄建设规划,既保证村庄特色、打造典型,又避免工作反复、资源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