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费改革之痛:农村的灭顶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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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这么说呢?
农村水费改革,中央下发了指导意见,意见的总原则是:总体上不能增加农民负担;改革后的水价要与当地农民的当年经济收入水平相符合;不能与法律相冲。在此基础上,逐步走向市场,逐渐接近或等于水利工程运行成本价。
那么,我们就看看水费改革是不是在这个总原则内运行,是不是出现了问题。
先举几个身边的实例,以事实证明问题的存在。
我所在的村水费改革今年才刚开始,井灌区去年就开始了。结果就有全村弃地不种,全部外出打工挣钱的事情发生。这又是为什么?辛辛苦苦种了一年,收入减支出之后所剩无几,甚至倒赔,谁愿意做这赔本的卖买,只好弃地。今年我们这里也有抛荒或虽种上了但没浇水而旱掉的地,听大伙儿说,明天还有很多不打算种的地。
去年是我们这里有史以来最欠收的一年,玉米价跌破8毛,制种价低。合格率低又少人要。去年残不算残,今年最残;今年的收入只有去年的一半;8月里连续下了5天雨,至使包谷不到9月就黄了,生菜。笋子制种全部绝收;庄稼收掉后大伙儿就几乎全出去挣钱了,多数人至今还没回家,为的就是找补庄田地上的损失。
庄稼是这么个样子,对应的水费却从3年前的每亩60多元飞增到了今年的130元;还没到明年,明年的水费己经公布了,一亩地183。22元。以前漲价的借口是水资源费,现在长价的借口是水费改革,噱头是水费市场化。
第二个例子是我们村。原来全村造册地亩数是800亩,现在重新丈量是1200亩;去年总水费是l0万,今年是15万。也就是说收入折半,水费却增半。
以上二例完全可以证明:第一,不耍说与前几年相比,就与去年相比,水费总量也己经超过了去年的一半,总体上己经过重地增加了农民的负担。
第二,与总原则中“与当地农民当年经济收入水平相符”就相去甚远。
做成这般局面,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未系渠管理运行费及其养活着的村水管会。因为每方水中都有他们0。019元的利益,所以,多丈一分地,多算一方水,他们就多得一份收益;与水管所成了利益共同体。加之他们又是村上的大头,
谁不伯?
故农民收入一年不如一年,水费却一年高过一年,——农民和农村正面临灭顶之灾。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6-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