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抢地误伤帮凶致死,无辜农夫被判死缓顶罪
  报料人:李青梅,女,汉族,1989年2月16日生,河南省浚县小河镇石羊村。身份证号:410621198902165080,手机号:17639209658。
  2019年9月30日,在河南省浚县小河镇石羊村,发生了一起村霸黑恶势力抢地暴力犯罪事件:
  村霸雷连科看中了村民李玉和家的7。97亩整块的良田地,竟于2019年9月30日,纠集村民雷刚等多人一哄而上群殴毒打李玉和家人,在李玉和家的良田地,持铁锨等凶器将正在犁地的李玉和、齐进云、李香合父子三人打倒在地,将李青山打跑。雷连科在行凶过程中,雷刚被雷连科的凶器碰到左侧脖子总动脉死亡。雷连科赔偿雷刚家属后,雷连科买通公安,以雷刚、雷连科一死一伤为由,错误侦查,让检察院公诉,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错判受害人李玉和12年有期徒刑、错判受害人李香合死缓、错判受害人李青山3年有期徒刑。雷连科等真正的凶手逍遥法外。
  涉案侦查、公诉、审理的司法机关不顾李玉和家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事实,竟荒唐地认为此地是雷连科家的,故意颠倒黑白,认为雷连科等人没有过错。
  公安局的侦查笔录中,公安侦查人员竟代替李玉和、李香合、 李青山、齐进云签字。这与刑讯逼供有什么区别 ?
  李玉和等三名被告人律师,竟顺着公检法的旨意办,哄骗当事人认虚无之罪、悔无过之罪。
  李玉和等三名被告人的律师指望不上。李玉和等三名被告人委托其女儿李青梅上诉到河南省高级法院,现在该案在二审中。二审承办法官想不开庭搞复核,这案冤的没法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