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碧桂园御川府将业主精装修房擅自作为样板房供成百上千人参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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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经过
2018年10月在西宁碧桂园御川府买了一套150平的房子,开发商为西宁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子公司西宁碧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约定2020年12月30日交房,交房标准为精装修房。
2019年11月1日接到销售顾问电话让我2019年11月2日去看样板间,11月2日当天就有几百号人(参观号码为351号)排队去工地参观样板间。在参观的过程中发现此样板间为本人购买的房子,看到所有人不戴鞋套,直接从工地无任何保护和处理方式进入房屋,同时参观者以参观样板间的方式进行不同体验,对房屋装修墙面和瓷砖地板等进行直接测试,以挑出装修存在的各种毛病和弊端。厨房设施,橱柜及吊柜也被很多参观的业主以很大力度的方式打开和关闭,参观的业主以为是开发商提供的样板间,并以此来检查装修存在的不足而提供改进意见。参观过程导致部分墙面已经变黑以及部分墙面出现划痕,当时我作为此房业主感觉权益受到侵害。当天与销售顾问沟通,销售人员说把问题反映给他们领导,会尽快解决,但数天未见回复。本人然后在网上发了个帖子咨询相关法律问题,被该公司销售打电话过来让把帖子撤掉,说他们会较快安排人联系本人,并给予解决。帖子撤掉后,结果等待数月,却迟迟未见答复,西宁碧桂园作为开发商置之不理的态度令业主很失望。
直到2020年3月中旬,公司客服金某打来电话沟通三次,第一次说是首次遇到此种情况,需要向上级反应。第二次说现金补偿不可能,但可能会以其它方式等进行补偿但需要向上级反应。第三次答复是不会进行任何补偿,答复是可以将现有装修全部砸掉再进行二次装修,但不会进行任何补偿。后通过12315平台,由城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老师进行了现场调解,公司来了两个人(一位为该公司的客服金某,另一位自称碧桂园公司项目部工作人员),二位碧桂园公司工作人员对于本人的诉求不予协商,并坚持宁愿花更大代价进行二次装修,也不进行任何补偿。本人所购一手新房由于碧桂园公司的过失而需要进行二次装修,导致的问题反而对本人的利益造成更加严重的损害。由于碧桂园公司对本人的诉求不予考虑和协商,最终调解失败。城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对其提起诉讼。
2020年11月下旬,碧桂园销售人员王某打电话,说房屋已经达到验收标准,让提前预验收房屋。2020年12月2日碧桂园工作人员通知我,预验收11月底已经结束,12月开始正式交房,同时销售人员王某和碧桂园其它部门工作人员一再打电话催促要交房进行验收。2020年12月5日上午,本人去碧桂园御川府准备验房收房,当天发现整个屋子垃圾满地,墙面不平,多处存在划痕刮痕且墙面多处有黑色印记,厨房内脏乱不堪,洗菜盆里全是装修的水泥渣滓,柜门把手缺失。浴霸缺失、洗手盆水龙头缺失,漏网全无,马桶脏乱不堪入目,洗浴玻璃房被拆,花洒全无。其公司人员一会说缺少的那些东西是被人偷了,一会说是损坏了,具体原因至今未知。2021年4月16日房屋首次试水发现,部分地面渗水。
西宁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子公司西宁碧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没有告知业主,未征得业主同意的前提下,擅自将业主房屋作为样板房供多人参观,而造成目前该房屋出现严重的问题。
因此本人向法院诉求,请法院判定西宁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子公司西宁碧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本人4。5万元,用于样板间造成的折损费用,按此房装修成本1000元m2的30进行补偿,计算方法为:1000元m2×150 m2×30等于45000。00元。这个诉求不过分吧?
2021年5月19日,本人及碧桂园法务在法院陈述了事实并做了笔录,该公司法务录某拒不承认把本人房屋做了样板房,并称房屋已进行修补,不会作任何赔偿。对于在未告知业主而把我们的房子擅自作为样板房的事情拒不承认,同时又承认成百上千人参观了业主的房子,这是自己打自己的脸吗,做为一个专业的法务人员,说谎不脸红,内心不愧疚吗?
总之,买了碧桂园御川府的房子闹心的要命,去了法院才知道,哪些证据要收集,奉劝各位,买碧桂园的房子一定要三思,一定要谨慎,他们公司有专业的律师团队,真能把黑的说成白的,昨天真心见识了什么叫无耻,碧桂园法务录某一口一句“你不满意可以原价退房啊”,法官都看不下去了,说她火上浇油,三年的房价和现在房价能一样吗?唉,气啊,希望法院别让他们钻了法律的空子,给消费者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
还不知道判决结果会是什么样?
希望有媒体能曝光西宁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子公司西宁碧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这种胡为非为,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也能以此警示,让更多的消费者免受其害。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1-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