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来说一说,如果抓住大贪官怎么处理,既能让他的后任有前车之鉴感到恐惧而不敢再贪污,又能让国家的损失降到最低?如果不让贪是不可能的,比如同是上海交大学毕业的两个人,一个在政府公务员,一个去了企业,20年后,公务员当了处级局长,年收入10W左右,(没有灰色收入,一万元内的过节福利,),在企业的熬到企业老总,年薪30 40W,这样的话估计没有人当公务员了,那政府岂不没有人管理了。但贪要有个度,不可能一个村长、镇长(卖地和)局长、县长(卖国资)市长、省长的贪污受贿几百万、上千万、甚至到亿吧?
  贪污受贿那么多即使后来被查出来,钱已被挥霍或者转移到国外去了,转移到国外去的办案又会增加成本,比如浙江温州女巨贪杨秀珠涉案金额达2。532亿元人民币于2003年4月20日,带着女儿女婿和外孙女,悄然从上海登机离开中国逃国外,过起挥霍无度,奢侈生活,现状即使把她引渡回国又该怎么样?死刑又该怎么样?国家的钱已被她挥霍,从国外把她追逃回来还又增加成本。也起不到震慑、警示后任的作用,反而成了后任的学习榜样。在国内抓住的无非也就是判刑几年,多的严重的无期,这都不是大家想要的结果,也不解平民之恨。死刑的很少!
  大家说说怎么惩罚这些大贪,既能警告、震慑后任,又能把国家损失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