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12时许,北京一辆554路公交车行驶至丰台区小屯东口公交站附近时,一名46岁男性乘客因投币与司机发生争执,伸手抢夺方向盘,严重影响行车安全。该人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事拘留。
  公交车上的司乘冲突起因往往不大,无非是坐过站、几元车票钱、拌了几句嘴,却因为乘客和司机双方或者单方不理智不冷静,火药味儿不断升级,斗气、斗狠、斗殴一股脑上来,导致情况失控。乘客抢夺方向盘,可能是逼迫停车,也可能是变相袭击。个别人的极端行径,令全车人陷入极度危险中,绝对不可容忍。不管是从社会公德层面,还是从司法正义角度,有关人员必须接受严厉制裁。
  去年5月,“女乘客掌掴公交车司机”一案在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4年。有人仍在“重蹈覆辙”,既说明惩处的示范效应还要进一步加强,又表明一些人从骨子里缺少法治信仰、公德素质、私德恪守。涵养教化内在品性,非朝夕之功,却是治本之策。个人修养与社会文明休戚相关,内在德行与外部规范相辅相成。匡扶正义,设定红线,涵养德行,提升素养,才能减少“冲动是魔鬼”,一些人才会得到真正救赎,类似险情和悲剧才会减少,社会和谐才具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