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伦区让市民有家难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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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伦区,让市民有家难回。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伦区松梅街,金领公寓一号楼商住两用房,刚建设起来的时候,楼前有花坛一个,曾经种过花。笔者在2006年的时候还见过,后来,由于多年不去,2009年,笔者发现这个花坛没了。曾经找开发商问过,没有答复。商住两用楼前,成为了开发商下设的物业的收费停车场。从2009年到现在,一直没有和业主们收停车费。不过,地下停车场,业主停车是要缴费的。
而今,春节临近,包头市昆都伦区松梅街的过道被人用栏杆挡了起来。住在金领公寓的业主们无法开车无法回到家中。所以说,包头市昆都伦区让市民有家难回。倒不至于无家可归。
由于有人在居住的楼下收费,没有任何票据,当笔者第一次拨打110的时候,接线员记录下来,并通知了当地派出所。当地派出所的给笔者发了短信,说你打这个电话吧。笔者按照短信提示拨打了电话,很久才有人接。原来是一个派出所的电话,电话那头的人说,你认为乱收费,你别找我们,你找物业去。笔者问 :那有人乱收费公安为何不管,对方答,我们怎么管与你无关,有必要向你汇报吗 ?
当我第二次拨打包头市110的时候(2013年2月2日上午,接电话的是个女的,这个女的干脆说,既然人家收费,肯定是对的。你有本事告状去,我们不管。当我到物业问他们,他们的收费许可证在哪里,我要复印。物业答,你没资格看我们的收费许可证,我们肯定有,你要找,就找发改委去。最终,一个人说他们的收费许可证在地下停车场,有个复印件。地下的和地上的都是这个收费许可证。
物业的说,包括包头市110也说,你有事打包头市市长热线12345去。可是,这个12345,笔者之前遇到的一位邻居说,他因为住宅对面的新工地噪音扰民,拨打过这个12345,最后,一些社会闲散人员出面找他谈这个问题。他吓得再也不敢打12345。笔者不信啊,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拨打了12345。对方说这不叫市长热线,市长哪有功夫接待你们。这是政府热线。笔者同样就建筑工地噪音扰民的事情向这个电话的接线员说明了情况,也将那个邻居遭遇社会闲散人员解决问题的情况向她说明。但是,一直没人就此事做出回应。
我们从网上能看到太多的强制拆迁的视频。为何,开发商要建房子,政府官员就会参与指派公安城管等强制拆迁老百姓的房子。而老百姓有问题困难的时候,找地方政府下设的什么12345110反映问题的时候,都没有回音呢 ?地方政府的前面都加了两个字 :人民。请问,不给人民办事,为何要挂羊头卖狗肉 ?而且,既然有人报警,公安为何不出警 ?如果收停车费的真有收费许可证,那么,公安是否可以让他们出示 ?而据一位收费的保安讲,这是当地交警让他们建收费停车场的。你在别的地方建收费停车场,与我无关,你在我回家的路上拦个栏杆,和我要钱,这和古代的劫道的山匪有和区别。而我拨打110反映问题的时候,你110为何不出警。你说不归你管,但我说要强制拆除违章道路设施的时候,你公安为何说要按治安管理处法来处罚,难道你们是一伙的 ?
我相信以习 为首的党中央,有能力管理地方政府,不再让他们胡作非为。而内蒙古自治区新任领导班子刚刚上任,一定会为老百姓做好事。
如果说,住户闭经之路安装个栏杆,收取过路费或者叫什么停车费是合法的。那么,物权法规定的 :!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这些规定应该是保护业主的吧。可是,业主要回家,结果回不了,这又依据了国家的什么法律了呢 ?该由谁来管理呢 ?难道老百姓要天天去上访吗 ?而上访了,又如何呢 ?难道要被关在黑监狱或者黑砖窑吗 ?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3-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