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丛丛
  近期,昌邑局紧紧围绕上级的工作部署,密切联系实际,有序推进各项常规工作的同时,在抓教育、抓制度、抓监督等方面积极探索,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有序、有效、有为地开展,为自然资源事业的健康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一是强化廉政教育抓“守责”。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体学习结合的方式,认真学 章和《准则》、《条例》等党规党纪,坚持道德高线,守住纪律底线,让《党章》的权威立起来,把党规党纪挺在法前,刻印在党员心中,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时刻不放松。通过剖析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积极营造学廉、思廉、倡廉、崇廉的良好氛围,筑牢干部职工的思想防线,警示干部职工吸取教训、引以为鉴,筑牢党纪国法防线,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抵制权力、金钱的诱惑,对敢触“高压线”的人员,坚持“零容忍”,严格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二是强化作风督查抓“履责”。作风建设,“作之于细,累之成风。”为进一步改变干部作风,坚持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做到锲而不舍、驰而不息,严明工作纪律,强化正风肃纪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各项要求,培养干部职工“经得住诱惑,守得住清贫”和“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高尚情操。
     三是强化监督执纪抓“追责”。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逐级报告制度,切实把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分管责任压实到位、抓实抓牢,以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到位。每月坚持开展机关效能和工作纪律检查工作,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肃追究问责。坚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来抓, 精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对于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问题迅速查处,通报曝光,确保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在全系统得到有效落实。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环境下,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当好党纪国法“守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