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塘镇党委政府和南湖村委会纵容包庇 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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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塘镇党委政府和南湖村委会纵容包庇
违法犯罪行为的举报
申请人:蔡锦锋,身份证号码:442530196909091714,住所地: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南塘镇南湖村委会陈老村,联系电话:13692927200。
被举报人:中共陆丰市南塘镇委员会,现任党委书记:张汉成。
被举报人:中共南塘镇南湖村总支部,现任支部书记:陈景泉。
举报事项:
针对南湖村委会干部非法批准占地建设住宅等违法问题,南塘镇党委政府和南湖村委会纵容包庇不处理,特提出举报。
理由如下:
一、举报事项的经过
2017年12月17日,举报人向国家信访部门举报南湖村委会干部涉嫌贪污、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等问题。指控情况如下:
①、从陈老村湖东路东侧陈金水的房屋开始算起,至南甲公路红绿灯路口位置。涉及的村集体土地用于建房的,共计49座(每座长20米,宽4。25米),涉及土地面积共计4165平方米。每座房地价格约人民币25万元,涉及金额共计人民币约1225万元。
②、陈老村湖东路东侧第二排荔枝地(属村集体土地),被倒卖用于建房的,共计8座(每座长12。8米,宽4。25米),涉及土地面积共计435。2平方米。每座房地价格约人民币10万元,涉及金额共计人民币约80万元。
③、陈老村后地龙埔位置,该处亦属村集体土地,原是全体村民一致通过规划为村综合市场使用的,后来陈汉强利用家族恶势力,利用村官职权的影响和强制专横手段,将该地倒卖。被倒卖用于建房的,共计94座(每座长12。8米,宽4。25米),涉及土地面积共计5113。6平方米。每座房地价格约人民币10万元,涉及金额共计人民币约940万元。
④、陈老村甲子路老路边位置(属村集体土地),被倒卖用于建房的,共计8座(每座长20米,宽4。25米),涉及土地面积共计680平方米。每座房地价格约人民币30万元,涉及金额共计人民币约240万元。
⑤、陈老村水闸第二排位置(属村集体土地),被倒卖用于建房的,共计24座(每座长12。8米,宽4。25米),涉及土地面积共计1305。6平方米。每座房地价格约人民币10万元,涉及金额共计人民币约240万元。
以上累计涉及倒卖土地面积共11699。4平方米,倒卖土地所得涉及金额共计约2725万元。所计钱款从无存入村集体账户,亦无用于村建设使用,均被村干部贪污挥霍。
由于村干部所作所为已严重破坏农村土地经营秩序,致使村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2018年以来汕尾市纪委监委、陆丰市公安局经侦大队、陆丰市国土资源局均对举报人所举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二、举报事项的结果
2020年7月28日陆丰市自然资源局作出陆自然资信访(2020)135号《信访答复意见书》,意见书说明2020年7月8日完成举报问题的调处工作,因村民非法占地建设住宅行政执法权由镇人民政府行使,案件移送南塘镇人民政府处理。
自接陆丰市自然资源局《信访答复意见书》以来,举报人多次向南塘镇党委政府提出,要求对信访事项予以处理,但持续至今南塘镇党委政府和涉及所在南湖村委会均未依法履职落实处理。
针对南塘镇党委政府和南湖村委会纵容包庇不处理的方式和执政态度,举报人不服。为了维护我们村集体资产权益不受侵犯,举报人再次提出举报,请依法予以处理。
附:陆丰市自然资源局陆自然资信访(2020)135号《信访答复意见书》
举报人:蔡锦锋
2021年 05月 25 日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1-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