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内蒙古赤峰翁旗交通局原局长现翁旗政法委副书记孙东方等人违法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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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王福珍,赤峰市巴林右旗人,身份证号:150423196409050043。现举报内蒙古赤峰市翁牛特旗交通运输管理局原局长孙东方等人在省道304线翁牛特旗海拉苏至乌丹段1标、翁牛特旗解放营子至杨树沟门通乡公路A标和C标两个工程项目中徇私枉法、收受贿赂、与施工单位相互勾结,严重侵吞浪费国家建设资金的违纪违法行为,具体事实如下:
一、翁牛特旗解放营子至杨树沟门通乡公路A标和C标
2009年5月前后,即孙东方刚就任翁旗交通局局长不久,现赤峰中冠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原赤峰大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贾晓光(手机1330476)与之结识,贾晓光在不具备公路工程承建资质的条件下,为了获得孙东方帮助揽到修路工程项目,与合伙人许志强(1390476)在翁旗交通宾馆贿送给孙东方一张内存额度十万元的银行卡。之后贾晓光指使其同父异母的弟弟贾新科(此人在2007年曾因贩卖大额假发票被赤峰市公安局处理过,最后被判刑期9个月,擅长制假造假)伪造河南林豫建安集团有限公司和山西吕梁路桥有限公司两个公司投标所需资质证书并私刻上述两个公司公章欺骗中标,在2009年12月初获得了翁旗解放营子至杨树沟门通乡公路项目,中标金额分别为2498万元和1330万元。为了个人利益最大化,贾晓光同时伪造工程全流程所需两个公司一切手续,从项目工程管理人员到工程结算账户全部造假,以此获取非法利益,加之发标方监管形同虚设,致使该工程项目存在众多质量问题没法交工、验收,成为严重的豆腐渣工程。翁旗交通局在没有对施工方采取任何处置和补救措施的前提下违规允许车辆上路通行,并且将不合格公路工程款也结算给了施工单位,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此公路通行不到一年时间,路面扒皮、网烈、沉降等现象日益严重(在工程中使用了大量低价低标号水泥),车辆已无法继续通行,为掩盖公路工程存在的严重质量问题,贾晓光买通孙东方和相关人员,通过变更手段,在原不合格路段之上加铺2公分厚沥青砼,交通局计划给施工方另补变更增加费用每公里30万元,40公里另增加费用1200万元之多。如果不是有人及时举报,施工单位又会将加铺增加费用骗取到手(曾在交通局账目上做挂账状态很久,后为逃避追责转移到其它账户)。
二、省道304线翁牛特旗境内海拉苏至乌丹K475加000 K502加000段
2013年8月开工建设,2015年6月通过不正当手段通过验收,在施工过程中,存在以招投标单价低赔钱为理由通过打通关系,实际工程量以外翁牛特旗交通局另给变更、增加大量费用。水稳底基层设计要求18公分,实际铺厚度只铺12公分,差6公分。上基层设计20公分,实际只铺16公分,差4公分。路面设计沥青砼5公分,实际铺3公分,差2公分水稳两层偷工减料35000m³,沥青砼偷工减料6480m³。此施工段偷工减料、多报变更直接经济损失(多套国家资金)高达1500万元之多,2015年5月有业内专业人员赵梓新向翁旗交通局及有关部门进行了举报,为此翁旗交通局原局长孙东方曾主持召开班子成员参加的会议商讨对策,为了掩盖与不法施工方共同侵害国家财产的行为,竟不做会议记录,以为蒙混过关后没人追究。
中冠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贾晓光担心事情败露影响工程款结算并受到处罚,对知情人用不正当手段逐个封口。因交通局工程结算资金紧张不能及时结算,为了尽早拿到工程款,贾晓光经过精心策划和准备,于2015年8月X日,在翁旗交通局财务人员通风报信有3000万左右资金划转至交通局账户的重要信息,通过赤峰市仲裁委对资金立即进行了冻结,在仲裁解决不了问题的情况下,随后以省道304线海拉苏至乌丹段“公路施工合同纠纷”为由与翁旗交通局进行了一番走过场式的司法诉讼,翁旗交通局明知有人举报,工程存在偷工减料、多报变更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情况下不敢举证质证而败诉实为故意而为之,施工方于2016年9月将中院冻结的3000多万资金全部划转到了自己手中,翁旗交通局纪检组长张国辉作为被申请方委托代理人之一严重失职渎职,隐瞒真相不向上级领导和组织报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巨大损失。
2016年12月28日,赤峰市红山区人邢来斌将施工单位骗取中标侵吞国家建设资金的行为举报到翁旗公安局刑侦大队,起初翁旗公安局刑警大队以假资质追诉期已过为由推脱不想立案,在举报人说给国家造成的损失逃避不了追究其刑事责任后,才予以了立案,但始终以种种理由拖延不办,翁旗刑警大队一名姓郑的办案警察甚至直接为被举报人开脱罪责。对翁牛特旗刑警大队受理案件久拖不办、不作为的情况邢来斌用挂号信函方式向赤峰市公安局纪检组和翁牛特旗公安局警务督查室进行投诉,根本无人理睬和回应。2017年1月3日,邢来斌将孙东方等人和施工单位相互勾结、徇私枉法的事实举报到中共翁牛特旗纪律检查委员会,从检举至今始终没人主动与之联系过。4月26日,邢来斌与翁牛特旗纪委书记李凌湃通电话了解举报受理进展情况,被告知他不了解举报材料情况,让邢来斌通过受理举报接待人员进行了解。举报材料送达纪委已近四个月的时间,作为旗(县)级纪检委一把手竟然不知晓举报情况,县级纪委一年中被举报并调查的正科级领导干部能有几人?难道举报调查阶段纪委书记不需要介入?在前期举报无果的情况下,邢来斌于2017年5月将上述检举材料递交到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得到了检察院受理举报中心负责人和检察长的高度重视,很快就委托赤峰市宁城县人民检察院查办此案,宁城县人民检察院专案组同志积极联系举报人到检察院配合办案,案件很快取得实质性进展,诸多举报线索得到验证,但同时引发被举报人的极大恐慌,为逃避法律惩处,被举报人动用一切资源手段进行压案,使案件查办遇到非常大阻力,直接影响了案件查办范围和力度,侦查后核实的涉案金额与举报金额存在巨大差异,孙东方和贾晓光均没有受到刑事责任追究,令人愤慨和不解。在宁城县人民检察院侦查阶段,赤峰中冠路桥有限责任公司法人贾晓光甚至嚣张到躲避且不配合检察官传唤的地步,而他敢这么做的底气,就是多年来结交众多党政及公检法司的实权人物,用金钱拉拢腐蚀,使他们成为自己的护身符和保护伞,贾晓光嚣张跋扈、肆意妄为,在翁牛特旗建设的所有交通及市政公路工程项目,都是用不正当、不合法手段中的标,且骗取了国家大量资金。
孙东方在翁旗交通运输管理局一把手位置上稳坐长达八年时间,收受贿赂获取了大量不义之财,尽管当政期间有多人通过纪检监察部门、媒体、网络(仅从微博论坛网上即可获得验证)等平台上举报其违纪违法行为,但至今未受到任何党纪政纪处置,只是中共翁牛特旗旗委迫于举报压力在2017年春节前将其调至翁旗政法委任副书记应付了事。
本人和邢来斌自2017年11月7日开始每日分别在微博论坛网站发上述举报材料,得到了广大网友的关注。2017年11月14日上午09:39赤峰市宁城县人民检察院网监工作人员与本人通电话,要求将举报帖子删除,说对宁城县检察院有影响,正常反映举报对宁城检察院有什么影响,所以当即被本人拒绝,在举报人未同意删帖的情况下,他们动用技术手段将举报人的帖子删除,宁城县人民检察院为什么极力为被举报人掩盖犯罪事实、开脱罪责。
希望举报得到有关部门领导的关注和支持,对孙东方等人违法违纪行为重新予以全面、真实、有信服力的复查,严惩不法分子,挽回给国家造成的巨大经济损失。
检举人:王福珍
联系电话: 13847966767
2017年 11 月 16日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7-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