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曝21:扬州文汇派出所警察:执法毁证,知法犯法(待续)
文章目录
扬州公安局文汇派出所警察在办理2013年6月13日发生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中,为包庇违法犯罪嫌疑人,毁灭罪证,执法犯法,知法犯法,致违法犯罪嫌疑人至今逍遥法外!
执法警察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有:通过隐匿、剪辑、销毁案发现场监控视频第一证据对抗各级组织调查;直到2014年12月3日,公安机关当面查证时,发现案件视频证据严重缺失,警察毁灭证据犯罪故意明显!
证明执法警察违法犯罪的证据有:
1、案发现场第一视频证据,案发当日取证到位、播放正常、案情清楚;
2、案发当日查证过程相关录音证据;
3、案发当日讯问笔录及申辩书等相关法律文书;
不得已公开继续曝光还基于以下事实及理由:
1、当事人受到公开披着合法外衣的威胁、恐吓!
2、公知的合法途径被违法利用而被关闭!
3、对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公开声讨!
4、众所周知致违法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的事实!
继续曝光,望有权处理部门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查办!实现依法治国梦!
举报人联系方式:3424375958at qq。com,原 QQ号被盗作废!!!
2016年6月12日星期日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1-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