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先来回顾一下工信部(原信产部)的招投标流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2007 200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120万元以上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2008年1月14日,原信产部发出信办产函【2008】7号《关于征集绿色上网过滤软件的紧急通知》(下称通知)。通知称,“向社会征集绿色上网过滤软件,并通过竞争性谈判,优选两款绿色上网过滤软件产品,由国家出资买断当年的使用权,向社会提供免费下载和安装。”征集的截至日期是当年1月24日。
  
  2008年1月21日,原信产部发布《绿色上网过滤软件产品一年使用权及相关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邀请函》,供应商资格预审材料提交的截至日期为当年1月25日,由原信产部电子信息产品管理司软件与应用处负责产品选拔。
  
  也就是说从发标到截止只用了短短5天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全文参见http :www。people。com。cnGBjinji20020629764316。html) 第四章第四章第三十五条规定:
  
  第三十五条 货物和服务项目实行招标方式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二十日。
  
  显然,此次招标是违法的,审计无法通过。
  
  绿坝无情地嘲弄了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