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河北省卢龙县官商勾结
  权钱交易,欺压百姓支持保护非法权益,打击维权百姓 :
  控告人:张风英,女,1964年3月7日出生,汉族,农民,现住秦皇岛市卢龙县石门镇张庄坨村。联系电话:13133518301,身份证130324196403070649
  1、控告卢龙县人民政府、石门镇政府、国土资源局、工信局、安监局、环保局权钱交易收取保护费,(国土局三万、安监局三万、工商管理局五万、工信局三万、石门镇政府十六万)违法审批,开发商违法建设,拒不履行法定职责,涉嫌侵权,渎职罪。
  2、控告公安局长郭晓军违反法定程序在过了追诉期时效后,强行非法拘留控告人,涉嫌滥用职权,伪造编造国家公文印章罪。(有假训戒书原件为证)
  3、控告卢龙县公安局石门分局指导员赵海林,拘留所长胡连雨涉嫌滥用职权、戴手拷去医院等公共场合,穿囚衣去公共场所公开侮辱、诬陷罪。
  事实与理由 :
  1、2008年中央下令禁止建设铁选厂并出动飞机对损毁土地进行航拍,卢龙县政府下属的被控告人等单位公然对抗中央政策违法审批,开发商违法建设149个非法铁选厂之多,其中鑫来铁选、海华铁选,厂址占地面积100亩左右,离我家后院不足十几米,尾矿坝堆积20米左右高,形成两个地上湖,多次垮坝,堵死两条道路,行洪河道。使我家庄稼树木被两个铁选厂排放的污水和汹涌的山洪淹没,冲毁了我家宅基地,后院墙外1。5米,左侧街道1。2米深的山洪(良田从此变河流),配电设施和高压线也在垮坝的威胁中,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了严重损失和重大安全隐患。
  铁选厂碎石机、装载机、洗砂机日夜轰鸣让人无法正常休息,晴天起风沙子满天飞,让人无法睁眼,家中常年灰尘,沙厂大量用水,导致地下水严重流失村民无法正常用水。(井水成黄色全是泥沙)道路与河道全部堵死,影响了村民经济发展,特别是养殖业。我村处于山区,农民有养羊牛的习惯,自从道路被封堵,牲畜无法进山放牧,许多人家的牲畜死的死、卖的卖,严重影响了农民的收入。村民们多次强烈要求政府修通被堵死的两条道路,疏通河道,地方政府不予理睬,被告都以不作为的方式保护犯罪涉嫌侵权,渎职罪。
  二、卢龙县公安局保护非法选厂,打击受害人非法拘留、企图阻止我合法维权。

  2014年7月1日因问题得不到妥决,我首次合法维权到中共中央最高权利机构,被石门镇政府接回,不仅不给我解决问题还将移送公安机关,16小时不给饭吃不给水喝,卢龙县公安局石门分局指导员赵海林,利用手中权利恶意执法逼我做笔录,非法录像、非法建立行政处罚的假证据,非法拘禁16小时后戴手铐以检查身体为名去医院等公共场所大厅广众之下公开进行羞辱,拘留10天,因受不法侵害,7月4日晚在拘留所突发心脏病,心绞痛,全身抽搐、昏迷,拘留所长胡连雨怕担责任拨打了120给我戴手铐、穿囚服去医院抢救,严重侵害我的人格尊严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卢龙县公安局、石门分局,赵海林、胡连雨无视党纪国法对我合法维权疯狂打击报复、陷害、非法拘禁,给我造成终身疾病,冠心病、心绞痛、主动脉血管狭窄、肝脏肿瘤、肝功能受损、右肺中叶结节、抑郁症痛不欲生,每天靠药物维持,四次住院治疗,7个月的中医药治疗费用近4万余元病情仍无好转。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照顾78岁的公婆,84岁体弱多病的母亲瘫痪在床的父亲!!我是农民看到赖以生存荒芜的土地、被洪水泡死的庄稼树木心疼无法形容!!
  2014年8月1日,因问题得不到解决二次到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维权被拘留10天还在病中,拘留所给我断医断药,我强忍8月天气的蚊叮虫咬在院子里呆了一天一夜才给买药,使我病情进一步加重,试想冠心病、心绞痛、心血管主动脉狭窄堵塞,发病期非法拘留断医断药,意味着什么???
  2015年3月8日,我去北京看病,刚下车就被石门镇政府、卢龙县公安局工作人员接回,石门派出所指导员赵海林利用手中权力,曲解法律恶意违反法定程序,超出法定追诉时效,以2014年6月24日,因为阻止海华铁选厂非法扩建,堵死行洪河道与铁选厂股东(一对年轻夫妻)发生肢体冲突做出卢公(石)行政处罚决字第007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隔9个半月,对我单方面做出拘留5日,罚款300元的处罚决定。并叫嚣你是不是在告我,我让你告到死。。。
  我不服,去卢龙县人民政府复议请求撤销卢龙县公安局做出的卢公(石)处罚决字【2015】第0077号行政处罚决定并要求卢龙县公安局赔偿因其错误拘留造成的精神伤害和经济损失,但是卢龙县人民政府做出的卢公(石)处罚决定【2015】第22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了卢龙县公安局做出的卢公(石)处罚决字【2015】第007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我起诉到卢龙县法院,并上诉到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曾祥碧、程玉芹,曹德贵,秦皇岛中院,李朝富,李丽,刘爱臣不顾法律明文规定,徇私舞弊,颠倒黑白做出枉法裁判,驳回我了的诉讼请求。赵海林的预言成了现实!!
  三、卢龙县公安局主要领导伪造印章,伪造国家公文,涉嫌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卢龙县公安局两次出示《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训诫书》,一份是2014年7月1日的,一份是8月1日的。
  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收到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这说明两份《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训诫书》是被控告人卢龙县公安局局长郭晓军指使人伪造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卢龙县拘留所就是一个钢筋焊成的铁笼子做成的人间地狱。仅2014年拘留上访群众650人!侵犯人权,殴打上访冤民!在拘留所每天吃的是不放油盐的卖菜人很久卖不出去的半干的烂菜做成面汤,半生的米饭,冷粥,用手抓的咸菜。和拘留所工作人员喝酒吃剩的撒上酒饭菜!拘留所长胡连雨利用职务之便,贪污被拘留人员伙食费,洗漱用品费,加餐费等费用。2015年3月12日胡连雨收受贿赂8万元放走黑龙江吸毒贩毒人员,
  卢龙县公安局黑白颠倒,我合法维权坐牢,受贿放走毒贩的胡连雨仍逍遥法外,我是受害人各个部门我都去过,但是他们收了保护费没有一个领导以人民公仆的身份和姿态,以执政者的角度,站在公平正义的高度,去为一个农民做主。我只好自己去阻拦非法开铁选场者,却被派出所教导员赵海林玩弄权术公开造假,超过法定程序拘留。我到国家最高权利机关合法维权,却被卢龙县公安局伪造公文予以训诫。
  我也是纳税人,我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我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为什么就不到政府的公权力求助?
  我要问的是:
  1、“我国《立法法》和《治安管理法》哪条法律规定对合法维权者可以拘留”?
  2、我们养的卢龙县的公仆,到底是谁家的仆人?
  3、我们的法院,到底是依法判决,还是依权判决? 为谁撑起保护伞?
  4、我今天控告的单位和个人,他们拿人民俸禄,于铁选厂权钱交易,给非法铁选厂当保护伞,是谁给了他们这么大的权力?我们的党纪国法呢?
  5、卢龙县各级领导涉嫌犯罪,应该由谁来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如果有职责追究,而不追究,应该承担么责任?
  6、卢龙县人民政府各级职能部门违法审批、钱权交易毁坏农民耕地,侵犯农民利益,支持非铁法选场,打击合法权益,是徇情还是徇私?应该如何处理?
  7、卢龙县公安局的领导,为保护非法选场制造冤假错案,对我合法维权进行疯狂打击报复,是与选场的老板有亲?还是受贿?
  8、石门分局指导员赵海林因我控告他,就私设程序,伪造公文、公然与《治安管理法》叫板,涉嫌滥用职权罪,为什么卢龙县政府法制科和卢龙县法院,秦皇岛中院的法官做为专业人员会恶意支持他?法官不惜枉法裁判?是什么原因有如此大的推动力? 
  5。 腐败无孔不入,腐败的力量很强大,很猖狂。
  中央高调反腐,地方按兵不动,地方当权者公开造假,欺下瞒上,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中央一再要求要坚持从严治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坚决反对公器私用、司法腐败,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
  卢龙县各级政府权钱交易,为保护非法铁选厂,打击合法权益。对我合法维权疯狂打击报复,违法拘留,造成终身伤害病痛无法治愈。2016年3月8日我正常维权去北京公安部返回路上在北京南站地铁北出口被警号是067649,053748警察强行拦截拖入地下室挟持,对当地政府进行敲诈勒索。后被石门镇政府官员强行带回门镇派出所断医、断药、非法拘留七天。4次住院,7个月的中药治疗费4万余元没拿到一分钱的赔偿,可卢龙县信访局、各乡镇,大屏幕每天滚动播放老访民为谋取利益,张XX2016年3月8日越级上访被拘留7天的消息。对访民进行公开侮辱!
  六、我要控告 :
  1、秦皇岛市卢龙县国土资源局、公信局、卢龙县安监局,环保局,多年来保护非法铁选厂,给控告人及全体村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和重大安全隐患,涉嫌侵权,渎职罪。
  2、卢龙县公安局,滥用职权,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
  3、石门分局指导员赵海林、拘留所所长胡连雨对我非法使用刑具到公共场所大厅广众之下公然贬损我人格,破坏我名誉,涉嫌滥用职权、侮辱诬陷罪。
  4、当地政府怕如此丑事爆光,封锁我网络账号,黑了我的身份证,我不能通过网络,向政府反应问题,接收我反应问题的回馈,我不明白,我只是维权我错在那里?为维权我牺牲了家庭,健康,自由,人格,尊严,一切的一切!拥有的是每天数次病痛的折磨,精神损害,和政府公权力的公开造假、打击。卢龙县各级职能部门的种种罪行罄竹难书……
  今控告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向您提出控告,请求为民做主、救民与水火。还百姓以公平。社会和谐、人民安居乐业是您一惯倡导也是百姓梦寐以求!!
  河北省委赵克志书记
  张凤英
  201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