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生难忘的疫情期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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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疫情较为紧张的时候,我被迫徒劳往返于黑龙江与浙江之间的经历令我终生难忘。经历了三个地方三种不同的态度:浙江的快速反映和严谨自律以及人文关怀;2600人口的上海管理有序,服务细致而周到,除了工作人员穿防护服,并看不到态度与平时有多少不同;而黑龙江鸡西的场面像双方交战的战场一样混乱,对外来人员态度如病毒一样。我不敢想像,如果黑龙江也像温州一样有18万从武汉或湖北回来的人会是什么场面?这真的是相关部门职能部门应该深思的问题:思想意识、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和水平,特别是水平低而又不以为然的情况。这个从图片中鸡西市鸡冠区卫生健康局下发《关于周XX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下文简称《处理意见书》)文件中诸多的错别字就可见一斑。
2月10日晚母亲病危状态时,家姐(周XX)哭着打电话告知并让我回鸡西时,我第一反映是让她咨询当地防疫部门我们是否可以回去,她打了2655124电话咨询(陪同打电话的人可作证),然后她又电话告知允许我回去,但我仍不放心,担心晚间值班人员回答的权威性。所以,让其11日上午再行电话询问。正在值班的我也向单位请假、报备,向社区报备。后来得到家姐确切的回复 :可以回鸡西,但要居家隔离14天,哪怕送葬也不能出姐姐的家门。正因为有了防疫部门的允许,我们姐妹三人抱着看母亲(当时已经穿上了装老衣)最后一面的想法,临时买了机票去鸡西。可没想到,却是经历了一场备受折磨的身心疲惫之旅:2月12日6 :40从家出发,13日19:30左右返回到家中:2天1夜吃了3顿饭,睡了1 2个小时觉,极度不安和疲惫。2月12日17时到达鸡西机场,在接受鸡西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工作人员的检查时,认为按照2月7日文件要求,我们只符合集中隔离14天或是返回嘉兴,当我说明是鸡冠区疾控中心同意我们回鸡西时,现场工作人员便让我同对方取得联系,我急忙请家姐联系,也向家姐要了鸡冠区疾控中心的电话,并打到2655124问询备案一事,接电话的男士称自己只是值班的,对11号的事情并不清楚,我说明了在机场等候的实际情况并恳请其尽快帮我核查一下,3个多小时后,所有乘客的问题都处理完了,也没能等来答复。机场已经要关门了,工作人员赵X光同志只好给疾控中心的某位领导打电话询问,以便清楚如何处理我们姐妹的问题,对方的答复是:我们的事情没有备案。家姐通过110预定的出租车(已付费)也在等待我们1小时左右后,离开机场。因此,我们只能在集中隔离和劝返两者之间选择。万般无奈的情况下,经商议只好选择返回嘉兴。我们17点到鸡西机场,工作人员使用指定车辆把我们送到站前锦江宾馆办好入住已经将近21点。问及晚餐,告知就餐时间已过。隔离工作人员告诉我们可以用美团点外卖,我实在没有那个胆量,只好作罢。然后就马上打了4个电话分别向单位及其相关部门和社区说明必须返回嘉兴的实际情况,得到允许后,才购买了2张全额返程票。本来中午登机前只稍微吃了几口面包,饥肠辘辘,再加之住宿条件不佳(房间无窗无法通风)和中间十几个电话沟通各种情况,实在是难以成眠,偶尔迷迷糊糊浅睡眠一会儿。痛苦的旅程既给我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又给我造成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还影响了回嘉兴后的正常工作。
2月14日下午,我在浙江嘉兴打长途电话投诉鸡西市鸡冠区疾控中心误导我姐妹三人在2月12 13日徒劳奔波于嘉兴与鸡西之间(其中有一人为鸡西户口留于当地居家隔离14天)的事情。当天很快接到鸡西市政府办发送的短信“您的工单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已受理,工单编号20200214115553505”的手机短信,并于2月15日下午收到处理结果的短信:“按照疫情指挥总体要求,对外地回鸡西的人员都是这样解答的:回来时要做好防护,同时要进行隔离14天后,正常方可自行活动。”这是疫情时期普通人都知道的常识,但我们是经过2月10日晚和11日上午两次咨询鸡冠区疾控中心,得到许可才购买机票回鸡西的。家姐虽然年过六旬,但仍耳聪目明,我相信2次电话咨询,不会分不清楚居家隔离和集中隔离,否则,她也不会说只能呆在家里14天,哪怕妈走了也不能去送。其实,疫情暴发前我曾经订了1月31日回鸡西的机票,因为知道母亲身体不好,想回家照顾她老人家20天,也让姐姐休息一下,然后2月20日返回嘉兴,但因为疫情的缘故,我在大年三十退了往返机票,携程网上有订、退票凭证。如果告诉我们只能集中隔离,那我们回去的必要性已经不具备,并且作为一名受过高等教育的有二十多年党龄的共产党员,在这种特殊时期,我也有这样的觉悟和理智,否则也不会让家姐2次打电话咨询确认能否回家探母。于是我马上再打电话反映情况,说明我们的行为是事先经过鸡冠区疾控中心许可的。当天就接到了鸡西市政府办发送的短信“因您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现将鸡冠区卫生负责人电话给您,王先生139XXXXXXXX,您直接向他投诉。”我随即拨通王先生电话,他很耐心的听我讲述,并表示同情、理解,并且说疫情严峻,等过段时间才能有处理结果。我理解特殊时期工作的轻重,所以,在2个星期后才打电话询问此事。王先生告知,此事已转信访局处理,并把联系电话告诉了我:0467 2657956。我又再一次(第四次)打电话叙述我2月12 13日往返鸡西至嘉兴的缘由和经历。接电话的宋先生非常耐心地倾听我的诉求,并做了记录,还告诉我保持手机畅通。大概过了2周左右(具体时间记不清楚了,如需要我可以去查通话记录)我再打这个电话询问,接电话的女士说,这个事情还没结果。我就又等了1周,在3月25日下午4 :18电话询问,接电话的女士说不知道这件事,但她会了解情况后回我电话。17 :46她用个人电话139XXXXXXXX给我打电话,告知我此事已经形成文字材料处理完结,并且马主任已经电话告知我。我顿时懵圈,因为我并未接到过这样的电话。于是我请其告知马主任的电话号码,她回答我说,只能给我办公电话,私人电话不便告知,并告诉我第二天上午可打办公电话:0467 2655124。26日上午9 :28,我直接打了办公电话找马主任,接电话人说不在并告诉了我马主任的电话:155XXXX2292,9 :30拨通马主任电话,她告诉我并不知道是我反映的情况,好不容易从咨询电话中找到了家组的电话,已经将处理结果电话告诉了我姐姐。我请马主任将文件拍照发给我,她说不允许这样做,要求家姐亲自去取。姐姐只好打车去取回了文件,又拍照发给我。看了文件后,顿时感觉,鸡冠区疾控中心及其相关部门处理这件事情如同儿戏、敷衍塞责。
一是文字、标点差错不忍直视。任何一个人都知道红头文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但在《处理意见书》中,“诉求”被误用为“述求”,“柳盛馨园”被说成“柳胜新园”(自己负责范围内居民区的名字都可以不知道),在“本人姓名周……要注给予经济赔偿。。”这段话中注释用的括号多用了右半个括号,标点符号使用多处不规范,段落结尾还多一个句号。一般的人想要做出一份这样的文件都很难,我却有幸如中奖一般看到了。这个文件究竟是怎么经过层层审核通过的呢?值得深思。
二是表述的“深入调查”令人难以信服。第一,《处理意见书》中言:“您于2020年3月16日反映的疫情接报人员电话告知不清的问题,我们进行了深入调查,了解了以下事实”。比如,马主任根本不知道我是投诉人,说明这种深入也只能停留在文字层面而非行动层面。第二,鸡冠区卫生健康局接到情况反映当天就下发了《处理意见书》,办事效率高本来是值得赞赏的事情,但粗看文件就可以发现:极其不认真,愚弄群众。 从2月14日投诉至3月16日,终于可以尘埃落定了,但其结果不仅让承受精神损害和经济损失的我必须继续蒙受损失,甚至不惜将过错安到无辜的我们身上,反倒让我比没投诉前还要郁闷、心塞。《处理意见书》说“疫情形势变化,上级要求也随之不断变化”,我觉得这是每个中国人都理解的,也是应自觉遵守和服从的,但我最不能理解就是:执行的是2月7日的文件,家姐10日、11日电话询问却还能出现误导我们回鸡西这种情况,职能部门及其领导、员工的思维是否跟上了“形势的变化”。在这场人民战“疫”中给我提供了错误信息,导致我进行了一次危险的旅行,给抗疫的各环节增加了负担,给两地政府相关部门也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烦。
三是相关部门及其领导和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根本背离了我们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我们在机场漫长的等待中得到的答复是没有备案;但马主任在电话中告诉我:她是好容易从通话记录中才查到了家姐的电话,并告知她处理结果(其实,10晚的电话就是马主任接的,她和家姐都告诉过我这件事
);家姐去取《处理意见书》时,接待者也给她晃了一眼通话记录(因为她根本没看到什么内容)。我不知道应该选择相信哪一条信息?也不知道该如何理解这些行为?这些现象的背后实际上体现出的是管理的混乱和无序。嘉兴市市民到政府机关办事实行“最多跑一次”,如果发生我们这样的事情,相关部门肯定会多方联系了解事情的始末,让人很快就会走出情绪的低谷。可我在鸡西的投诉经过了将近50天的时间却变成了“祥林嫂的故事”,只得到了一个几乎是没有任何作为的权威的红头文件,让我们党和政府部门颜面尽失,不知道这是亵渎公权力还是愚弄群众?恳请相关人员换位思考。
更为可笑的是,当我针对红头文件要求复查此事并赔偿往返路费和处理相关责任人及其领导责任时,马主任同我谈同乡情怀、工作人员工资低、聘任职工水平不行、特殊时期难免会出现的情况等,那我就痛快地告诉她,那往返路费补偿我50就可以了,这也只是讨个说法;第二次再打电话时,她竟然一再强调不要分对错,最多也只能补偿我1500元钱,还质问我为什么老是纠着这件事不放。如此一来,我好像成为了错误的一方,又有谁能咽下这口气呢?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0-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