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员工被瞒报工伤,求助无门
文章目录
本人赵洪智,男,汉族,共产党员,2005年12月于71251部队退伍,2006年12月分配至钻井二公司。2007年我在一次下技术套管工作时,因同事曹杰操作失误,使我被1430斤的钢套管砸中右胯骨,之后右腿髋关节、大腿近侧疼痛加剧,多次向领导请假就医,未获批准。右腿疼痛已经无法承受,只能使用左腿承大部分力量坚持工作,一周后左腿也剧烈疼痛。我仅靠止痛药支撑了半个月左右后,双腿已无法正常走路,仍未获批假。时逢我父亲手术,我以照顾父亲为理由才获得批假,此时我已经不能站立了。
油田职工总院诊断为双侧缺血无菌性股骨头坏死,随即转院到北京301医院,做了穿孔减压、骨膜切除手术。术后我自己找关系调动到不需要站立的驾驶员岗位。长年服药是我肝功肾功受损,各种药物的费用占我工资的大部分。而这次安全事故,相关领导为了自己的利益没有上报,导致我没有及时的申报工伤。
2017。4得知我的病情已达到残疾标准,经残联审核鉴定为三级伤残,于是我向单位申请帮助,被拒绝,并且不承认我工作时受伤的事实。
我分别于2017。9到中石化总部,2017。10到国家信访局反映我的困难和诉求后,公司同意补助药费。但是2018年下半年以发票不符合要求为由拖欠药费。2019。6开始逐级反映报销问题,直到10月没有得到答复。
2019。11再次到国家信访总局上访后补了18、19年的药费,也遭到了打击报复,被纪检科持续讯问一个半小时,致使我血压升高,眼底出血。
2020。4二公司出具信访处理意见书中否认我被1430斤钢管砸中的工伤事实,唆使证人黄保明翻供作伪证。2020。5第四次到北京,在北京中石化总部门前准备用刀插自己六刀以证清白。中石化信访局的莫处和中石化工程总公司信访主任李建刚说一个月给我结果。一个半月后,李建刚打电话来说我工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我跟他说钻井二公司和中原工程有限公司的领导经过调查,已经确认了工伤,我这里有大量的文字和音频视频文件来证明这件事情,只是在钻井二公司党委书记张喜亭和党办主任张健、副主任李涛的处理下,他们开始翻供作伪证。我被1430斤的钢管砸中时候,当时并不是只有两三个人,钻井队的小班,大班,队部20多个人在现场施工。我等了这么长时间,没有等来中原油田领导给我解决问题,却等来了公司的一项重大决定 在我家门口每天四个人一辆车昼夜看守,天天密切监视我。甚至安装定位监听器、故意追尾,一个企业能这样肆无忌惮的践踏国家法律吗?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0-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