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关于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凤凰房地产开发公司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情况

  尊敬的领导:
  希望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看一下我们受到的不公待遇、地方政府的为虎作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违法作乱。
  我叫张立刚是凤凰镇李史庄村村民,1982年以前我父亲张宝山为响应政府号召发展个体经济、在经过村委会等各部门同意后,以一亩半耕地置换一亩建设用地的方式,在李史庄村宁辛路南侧状元路东置换一块土地,用于投资办厂,经营信鸽养殖、汽车等经过两代人的努力,发展到现今固定资产近千万元的五个企业,且二十多年来养殖厂等厂房也一直无任何纷争,却因为2010年以来的三角公园片区征地拆迁(实际上是宁晋县凤凰房地产开发的颐和明珠商品楼项目)几年来,先是采取了公安局下传票,国税、地税和税警队联合调查等方式对我多番刁难,2012年,县政府又以停水停电,国土局下达违法占地手续等手段,要没收我家的住宅及企业所有财产,我母亲因承受不住压力和打击,心脏病发作去世,连番打击导致我患了抑郁症,两年来一直靠药物维持精神状态。后是规划局莫名其妙把我家的厂房变成了违建、继而土地又被宁晋凤凰房地产公司派东北黑社会人员邢华才等,违法强挖我家的土地,当时邢华才让我父亲看他身上的纹身,并扬言曾经杀过15个人。
  一、宁晋县城乡规划局违法将我家厂房等房屋认定为违建并暴力强拆。
  我家的上述房屋均建于1982年之前,此事实有确凿的证据支撑,且在宁晋县城乡规划局举行的处罚听证会上出席的两位人大代表也对此作证说明。还有7月11日在邢台市桥东区人民法院开庭时我村的老支书耿全振和当时的村妇女主任张玉珍为我家的厂房建设于1982年前出庭作证,并且还有当时的建筑队出据我家厂房建于1981的证明,而宁晋县城乡规划局却在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情况下依据《城乡规划法》将我家房屋认定为违建(宁晋县1984年才成立县城总体规划委员会,1985年6月才制成《宁晋县城总体规划说明书》,2012年宁晋县城乡规划局才成立),并在我对此不服已经提起诉讼,7月11日在邢台市桥东区法院开庭审理,还没有给我下达判决书的情况下,于7月17日就被宁晋县政府组织两百多人将我的厂房等房屋暴力强拆,所有的设备、产品、及有血统证书的种鸽全部被砸在内,严重的侵犯了我家的合法权益,给我们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二、宁晋凤凰房地产开发公司违法占地、违法建设。
  1、凤凰房地产开发公司违法占地。
  我家房屋被违法暴力强拆后,随即令我们震惊的是凤凰房地产开发公司无故进入我家土地进行挖地、建设商品房。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而我家土地从始至终没有被依法征收过,我们从来没有见过征地批复、征地公告等,也没有领取过任何补偿,更没有签过任何字,那么依法这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就依然归我家所有,宁晋县凤凰房地产开发公司直接强用我家土地,严重的侵犯我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严重的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物权法》等法律的规定。
  2、凤凰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的凤凰 颐和明珠开发项目没有项目建设的相关手续。
  经我的代理律师多方调查了解,该项目从建设开始就存在种种违法行为,比如其用地未经合法审批;未经合法立项;环评手续未依法办理;且没有相关规划手续等,依法这才是标准的违法违章建筑,但相关职责部门却从未查处。
  三、凤凰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的凤凰 颐和明珠开发项目违法预售房屋。
  在2014年7月22日的宁晋日报,宁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宁晋县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办理预售许可证情况公示名单》,其中在第三项“未办理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中刊载宁晋县凤凰房地产开发公司颐和明珠项目没有预售许可证。但是,我在宁晋县凤凰房地产开发公司颐和明珠项目售楼部发现对方一直在预售房屋。这也严重的违反了法律规定,有人曾申请查处该公司的违法预售行为,相关部门却一直怠于行使职责,庇护对方。
  我家的企业建立二十多年,经营得当,规模越来越大,在给我们自己带来财富的同时也给凤凰镇、宁晋县创造了税收财富、提供了就业岗位,为当地作出了贡献,一直以来我们都谨慎经营与人为善,没想到却因为2010年以来的拆迁而一步一步走向毁灭。我们无意揣度宁晋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工作部门是否是在以拆除违建来推动拆迁、为宁晋县凤凰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违法建设保驾护航,就是实事求是就我家厂房被违法强拆、土地被违法占用进行举报,希望领导依法调查此事,体恤民情,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举报人:张立刚
  联系电话 :13503288789
  二○一五年三月三日
  附件:1。 宁晋县凤凰颐和明珠开发项目强占李史庄耕地的情况
  宁晋县李史庄村村委会将村民赖以生存的51。2亩耕地在没有开过一次全体村民大会的情况下,私自代替村民签字以每亩11。2万元的价格卖给开发商,导致村民们和开发商之间发生冲突,在2013年5月18日、6月5日,凤凰颐和明珠老板范志明集合二百多名社会闲散人员由李更义、王中华、何克伟带领,将李史庄村民张磊、李占聚、李春彩、孙梅菊、李秋国等人不同程度的打伤。


  
  
  
  
  
  
  附件强拆厂房车间时的证据
  2。 2014年7月11日,在邢台市桥东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周后,未判决之前于7月17日宁晋县政府有关部门由规划局高振川局长带队出动200余人对李史庄村民张立刚的住宅和企业进行了强拆。该村民住宅和企业是其父母在1982年时响应政府号召发展个体经济,并在村委会鼓励和支持下,投资办厂,经过两代人的努力,发展到现今固定资产近千万元的五个企业(各项证件齐全,诚信经营,并一直积极向国家纳税),办厂初期,村委会规定在宁辛路两侧投资办厂占地1亩的,其他承包地少分1。5亩,所以张立刚家没有分到其它责任田。

  
  
  
  
  
  
  
  附件3强挖张立刚家土地的照片证据
  宁晋凤凰房地产公司派东北黑社会人员邢华才等,违法强挖我家的土地,当时邢华才让我父亲看他身上的纹身,并扬言曾经杀过15个人。

  
  
  
  
  


  
  附件4
  宁晋县凤凰·颐和明珠商品楼住宅区共占地190亩(原宁晋县三角公园片区及状元路北伸建设项目),现已非法征占李史庄村耕地及建设用地54亩(其中耕地51。2亩),省政府只批准征收该村集体土地0。5643公顷,合8。4645亩(附图及省国土厅公开告知书)。在强占该村耕地时,开发商范志明曾组织多名社会闲散人员对村民进行殴打,导致多名村民不同程度受伤。
  凤凰颐和明珠商品楼项目占用李史庄耕地51。2亩

  
  在省政府复议处看到的代替村民
  在土地使用权人签字栏里签字
  的证据(张立刚全家老少从未在任
  何文件上签过字)

  

  附件5宁晋县发展改革局明确指出宁晋凤凰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颐和明珠项目到2014年6月4日根本没有办理立项手续,而其早在2011年就破土动工)
  
  附件6宁晋日报于2014年7月22日公开说明凤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颐和明珠项目未办理预售许可证而其早已在2012年就开始销售商品楼

  
  附件7规划局违法强拆张立刚家3个企业,其中信鸽养殖厂合法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