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涉嫌“走过场、糊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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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3日、14日、18日我分别向安徽省驻安庆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指导组专设信箱投递了三份材料,一份反应怀宁县公安局”有案不立“,两份反应怀宁县法院法官和安庆市中级法院法官”枉法裁判“。
2021年4月16日,怀宁县纪委电话回复:你反应的问题我们经过核查,怀宁县公安局已经给了你不立案通知书。我说:这个我知道。我反应的是我家里财物被盗,公安局应该立案;不立案就是有案不立。我反应的是有案不立,不是有没有给不立案通知书问题。纪委的同志说:公安局给了你法律文书就不是我们管的事了。我说:不立案通知书理由是”没有犯罪事实“是什么意思?是说我家财物没被盗还是说偷我家财物不犯法?纪委同志回复:不知道。
2021年5月18日我接到自称是安庆市整教办的同志电话(0556 5706172),他说:你反应的XXX的问题我们早就调查了,查看了开庭记录,因为把你电话搞掉了所以一直没回复(在此期间我向安徽省驻安庆市指导组打过十几次电话,询问情况)。你反应的怀宁县XXX法官的问题,我们没有发现”程序违法问题”;也没有发现你反应的市中级法院XXX逼迫你同意案件焦点问题,可能是他说话嗓音太大,我们批评教育了他。
首先让我们来看一下怀宁县纪委的回复,意思是“给了法律文书就不归我们管”。于欢案哪一次减刑没有法律文书?违法的文书背后都藏着秘密。这一点老祖宗早就告诉了中华儿女,所以才有“贪赃枉法”一词。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就是要通过对过去的反应强烈的案件自查、核查,发现错误、纠正错误,从而达到教育整顿的目的。如果过去的法律文书都是对的,那还有教育整顿的必要吗!至于归谁管的问题,应该把材料移送给谁。而不是打个电话了事。在此提醒下公安局领导同志,尽管当时阻碍立案的局领导自杀(不是因这事,坏事太多)、办案的警察被抓(不是因这事),有案不立是局单位的事。
再来看市领导的电话回复。反应材料电话号码是必须的,他居然搞掉着!我反应的是“枉法裁判”,他回复“没发现程序违法”。有点法律知识的人都知道,“枉法裁判”涉及的是实体法,与程序法无关。答非所问!这种混饭吃的稻草核查案件是个天大的笑话!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刮骨需利器!稻草是利器吗?如何刮骨?这是明显的走过场、糊差事。欺下瞒上的官僚作风,没有从思想上跟党中央保持一致。
我们多么希望社会能清明一点!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1-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