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2020年8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适用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条例中所称的生活垃圾,指的是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在条例里面其实很明确的把我市的生活垃圾分为四类: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
  自《条例》 实施起来,有部分小区居民也反映“有人嫌麻烦,有人很习惯”。其实《条例》颁布以前,南宁市的生活垃圾分类就已经开展一段时间了,大部分居民还是表示“虽然垃圾分类有点麻烦,但是我们也正在慢慢适应过程中”。的确,开始大家都还是不太适应这样的习惯,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宣传,居民们也渐渐了解到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性,也开始习惯这样的分类投放方式。最主要的是这也是为了我们共同居住的环境变得更美好而做出的努力。
  同时,我们也慢慢看到餐饮业逐渐减少一次性餐具和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主动提供,居民们也渐渐习惯,不再主动使用一次性餐具,通过使用餐饮店提供的消毒餐具来形成习惯。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以及日常生活的许多习惯,逐渐让居民们开始全新的绿色生活,也逐渐让首府南宁创建文明城市得到进一步的助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