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华;你侵害人民的利益,就是侵害党的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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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中华;你侵害人民的利益,就是侵害党的政权
《孟子·离娄上》“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得其心有道,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尔也。” 意思是:要想取得最高统治权、获得整个天下是有办法的,那就是获得民众就可以得到天下了。要想获得民众有办法,那就是获得民心就可以得到民众;要想获得民心有办法,民众所需要的,就给予他们,反对的不要给予。 “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主张君王执政应以民为本,民心所向即为天下趋势。这在先秦时代可以说是十分先进的思想。“得民心者得天下”据三国时的司马懿所说,其临死前对司马师和司马昭说:得民心者得天下;得君子之心者得诸侯;得诸侯之心者得士大夫。唐代魏徵也提出!怨不在大,可畏惟人,载舟覆舟,所宜深慎。” 要知道什么叫“水能载舟,亦能溢舟”,(就是说水能将小船浮起来,也能让小船沉入海底)所以,这个“得民心者得天下”民心就相当于是水,而你要想的天下,就要让你的“船”浮起来,也就要靠水,也就是民心。当你获得了人民的心,那就等于你得到天下了。
在现实生活中,人民群众基本权利受到侵犯的情形较多,无论在法治国家,还是在非法治国家,都不同程度的存在。所不同的是,在法治国家,人民群众基本权利受到侵犯时,可以通过法律救济途径使得被侵犯的权利得以恢复。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中国共产党的本质特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我们党除了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从成立那一天开始,我们党就抱定了一个目的,就是为了使中国人民从被压迫被奴役的苦难中解放出来,获得当家作主的权利;我们党发展、壮大的过程,就是为中国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英勇奋斗的过程;我们今天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更好地为最大多数人谋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是我们党建立以来始终坚持的根本宗旨。在夺取政权的日子里,我们党来自于人民,植根于人民。建国后,我们党代表人民执掌了国家政权,各级党组织和相当一部分党员手中都有一定的权力。因此,要坚持立党为公的宗旨,就必须将其具体化为执政为民的实践。否则,就会失去民心,动摇党的执政地位。作为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真正代表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决不能以权谋私,不然,就会犯错误,甚至腐化堕落,滑入犯罪的深渊,沦为人民的罪人。
在改革、发展、稳定等各个方面,都要坚持一切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根本工作路线,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要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一切工作都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始终为人民谋利益,办实事、办好事。执政为民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是一致的,我们要自觉地把一切为了群众与一切依靠群众统一起来。要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充分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要把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与改进干部管理方法结合起来,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的执政党,必须要吸取中国国民党和民进党的教训,珍借来之不易的政权,要做到有序的民主立法选官和严格的依宪依法治国,注重社会公平正义,全心全意地为国家和人民服务,时刻关心人民群众疾苦,决不能犯官僚主义,更不能腐败,对腐败官僚的党政干部一定要严惩,决不能手软,对人民群众提出的合理意见要及时解决,决不能拖拉不管,要取得民心。方能巩固自己长期执政的领导地位。要知道欺压人民侵害人民利益,就是动摇党执政的根基之道理。
中美联合国际疑难病研究院院长陈中华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2-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