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言律诗之闻湖南省委原副秘书长马勇涉嫌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一案有感
文章目录
一、五言律诗
禄蠹合财蠹,人胎怀鬼胎。山头处处立,亲信时时栽。
党纪浑不顾,法规早抛开。青天海瑞到,揪出贪官来!
公开开庭审理中共湖南省委原副秘书长马勇涉嫌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一案有感【三首之一】
2016年3月29日,经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共湖南省委原副秘书长马勇涉嫌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一案。根据检察机关指控,马勇在担任益阳市人民政府市长期间,滥用职权违法返还578·85万元土地出让金,在担任中共益阳市委书记期间,滥用职权造成中央财政专项资金360万元被用于支付企业欠款,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检察机关还指控,2007年至2013年期间,马勇利用担任益阳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益阳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子李万新非法收受单位或个人所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根据检方的指控,向马勇行贿的共14名个人及一家公司,其中包括两名全国人大代表及三名益阳官员(这三名官员分别为:2015年8月初落马的沅江市市长肖胜利、时任大通湖区常务副区长的梁成立和时任安化县县长的杨光鑫。2013年2月,梁成立升任大通湖区委书记、区长;2013年3月下旬,杨光鑫由安化县长提拔为县委书记。马勇于2013年4月从益阳市委书记调任湖南省委副秘书长)。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1-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