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设备购来如废铁 市场监管存质疑!
  百姓维权是否只能靠爬山车顶?

  注意啦!如果你也有以下相同遭遇,可组织一起依法向相关监管部门举报,不能让违法企业继续逍遥法外,也避免更多人受到损失!

  安徽张某及黄某经人了解江苏倍川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川公司)有销售打片机设备,后经实地考察,目测其公司规模较大,且公司官网对外宣传各方面资质都比较正规,故打消了对产品质量的疑虑。

  随后,张某与黄某多方筹措资金百万余元,与倍川公司签订了《设备购销合同》,付清货款后将设备运回家准备投入生产。可是,当投入生产后,发现该设备运转时极不稳定,而且刚生产就由于超声波质量问题导致停产,折腾数日,更换超声波后,本以为可以正常运转 ,但未曾想该设备问题不断,根本不能正常投入生产。

  花了百多万买来的设备如废铁一堆,这可愁坏了张某及黄某,现由于所购买设备因质量问题不能正常生产导致合计亏损两百余万元,且黄某家中老母亲因病需治疗费几十万元,黄某心急如焚,不知如何是好。

  后张某及黄某委托相关专业人士查看所购设备为何不能正常生产,专业人士经现场查看发现该设备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铭牌上无厂址、且厂名填写不完整,无生产许可证号,未提供中文产品说明书,疑似为三无产品。

  为维护合法权益,张某及黄某向《安徽界定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咨询,并委托处理相关事宜。界定公司接受委托后安排工作人员前往倍川公司了解详情,倍川公司负责人李某仅提供了一张公司自行印刷的所谓“合格证”样板。当询问所出售的设备是否经过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过检测时,李某回答所出售设备未进行检测。当界定公司工作人员询问针对产品质量问题是否愿意与黄某协商处理时,李某表示不愿做任何协商,损失自负。

  据了解,法律明确规定所有生产、经销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不合格的产品不准出厂和销售;没有产品质量标准、未经质量检验机构检验的产品不准生产和销售。产品出厂、必须有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签证的产品检验合格证。生产、经销没有产品检验合格证产品的行为由企业主管机关对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给以行政处分,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没收其全部非法收入,并视其情节轻重,处以相当于非法收入的15至20的罚款,直至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那么笔者好奇的是:一家大肆生产、销售未经检验机构检测产品的企业,是如何获得江苏省质量管理优秀企业、江苏省质量信用3A级企业等荣誉称号的?

  一家年销售额过亿的企业,所售产品究竟有多少是不合格产品?

  市场监管部门是否有包庇、放纵企业生产、销售三无产品的嫌疑?

  产品质量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希望有关监管部门不能包庇、放纵企业生产销售三无产品,而应该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做出坚强保障!

  因倍川公司拒绝协商处理,界定公司工作人员将协助张某及黄某向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该企业生产销售三无产品的行为,市场局将如何做出处理本贴会继续连载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