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赵孔锋,我举报的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公安分局经侦中队长陈坡放高利贷,非法谋取巨额经济利益。

  陈坡与我,在济南同住一个小区。大约于1996年经人介绍认识, 2012年前,我与陈坡很少来往,只是认识。2012年4月17日,因我家中被盗并报警,因案件迟迟无破案信息,我找到陈坡请其帮忙,并且住在同一个小区,此后来往较密切。

  因我公司设在天桥区A酒店,陈坡常来我办公室喝茶聊天。后陈坡与A酒店总经理认识,2014年5月,陈坡与A酒店总经理一起吃饭时,该总经理提出A酒店资金短缺,后陈坡答应可以帮忙,但有两个条件:1、利息月息6分;2、因自己是警察身份不便直接借给A酒店,可以通过赵孔锋转账。A酒店总经理同意该条件,于是陈坡多次找我让我给陈坡打借条,陈坡将钱转给我,我再转给A酒店(或A酒店总经理的指令打入其指定账户)然后A酒店给我打借条,迫于陈坡警察身份的压力,又是好朋友,无奈我接受了做中间人,于是陈坡自2014年10月27日至2016年8月22日打入我账户295万元,陈坡独自打入A酒店指定名下账户20万元,后期由A酒店将本息打入我的账户,我再转给陈坡,至2017年5月23日,共计支付陈坡3778830元(陈坡说这只是利息),陈坡收到钱后拒绝打收到条,更不注明收到的是利息还是本金,拒绝认可收到该偿付款。陈坡发现找A酒店追要借款存有困难,陈坡于2017年6月2日以借用的名义骗取我的保时捷帕纳梅拉一辆,后被天桥区法院远远低于市场价格拍卖。

  证据:(1)、银行流水中汇总的转账记录:我共计收到陈坡转来295万元,自2014年6月23日至2017年5月23日共计81次,我共计转付陈坡本金及利息3778830元。

  (2)、2017年5月26日,陈坡起诉我欠其借款,将我诉至法院请求我支付借款本金3238000元,利息(截止2017年4月30日789500元),2017年5月1日后每月按照60000元计算,违约金自2015年2月20日起按照日万分之三计算。陈坡起诉状、一审庭审笔录、一、二审判决书为证。

  自2014年10月27日至2016年8月22日,陈坡通过我的账户借给A酒店295万元。2014年6月23日至2017年5月23日,A酒店通过我的账户81次共计支付陈坡利息3778830元;陈坡起诉我欠其借款,将我诉至法院请求我支付借款本金3238000元,利息(截止2017年4月30日789500元)。陈坡支出295万元仅两年的时间收到借款人利息3238000元,再起诉要求本息4027500元,即295万元不到两年变成了3778830加4027500等于7806330元,还要另加2017年5月1日后每月按照60000元计算,违约金自2015年2月20日起按照日万分之三计算。

  陈坡真不愧为经侦中队长,办经济的案子办得太多,账也太会算计,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公安分局一个经侦中队长的正常年收入不会超过百万吧,根据法院提供的陈坡的6228xxx3577流水账户,仅仅2014年11月20日到2014年12月31日,该账户流水多达210多万元,这符合一个警察的银行账户正常流水吗?应该彻查!

  陈坡真是套路太多,把不到300万元本金放贷出去,两年不到,要收1000多万,这还是人民警察吗?这明明就是一个吃人不吐渣的黑恶势力啊,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真是没有地方说理了吗?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陈坡披着警察的外衣却干着放高利贷非法谋取巨额利益的勾当,竟然没有人来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四条“人民警察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纪律严明,服从命令,严格执法。其中第二十二条规定“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

  因此,举报人认为陈坡的行为构成借用警察身份发放高利贷,从事非法经营活动,触犯法律应当依法追究其责任。

  然而,我的举报屡屡碰壁。

  我屡次举报到纪委,都是公安系统纪委找我谈话,大部分谈话记录公安纪委工作人员都是手写,并且把开的录像机关闭,谈话内容有很多都不做记录,还说我欠钱就得还,不该举报,这么多年的朋友不能协商吗?态度非常差,像审犯人一样,其中一次谈话中还有一个公安纪委领导说我,说个题外话,你们这么多年的朋友,你知根知底啊!你把事做绝了,一直把责任往我身上引,始终不让我提放高利贷的问题。最后到2020年11月30日,当地公安局纪委工作人员通知我处理结果是陈坡党内严重警告,调离原单位。只让我看了一下处理意见,不让拍照和复印,但是处理意见没有涉及放贷给我造成巨大损失的事情,不公平,我提出来后,该工作人员说就这样了,这就是最终意见,钱的事我没法处理,牵扯经济问题你找法院起诉。

  陈坡真是往死里逼我,被逼的我家破人亡,我们本是朋友,却因帮忙没有让他得到他想得到的最大利益,却来陷害他多年的朋友,真是利欲熏心蛇吞象,这是一个警察该干的事吗?这是一个警察能干的事吗?哪怕一个普通有良知的人,也不会这样去干!!陈坡在济南工作多年,裙带关系不说大家也都知道,这事真的没有管了吗?我相信绝对不能,他就是一名公安分局的经侦中队长,还不可能一手遮天,我绝对相信国家和法律,相信正义终会到来。

  如果没有人主持正义,我坚决继续举报,并请求公安局内部纪委回避,由巡视组或监委处理。

  举报人:赵孔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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