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专区】为什么不能批评国家领导人?【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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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这个只有在中国才能被看成白痴级的问题,你可以回答说quot ;完全可以啊quot ;,批评谁了?quot ;批评布什总统和布莱尔首相了quot ;。这等于是脑筋急转弯儿。因此严密的设问应该是:为什么不能公开批评我们自己的在职的国家领导人?这个问题在法律上也是不成立的,因为中国没有任何一条成文法公然禁止批评国家领导人,相反,中国具有最高效力地位的《宪法》还在第一条就明确宣称quot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quot ;,《宪法》在公民权利与义务的章节中也明确宣称公民对各级国家工作人员都有批评、检举、控告等项权利。宪法以下的其他法律自然也从来不敢公然违背《宪法》去制定不得批评国家领导人的禁止性规范或指导性规范了。既然quot ;批评国家领导人quot ;在法律上从来就不是一个问题,那提出这个问题就有了真正的、实在的意义:为什么我们的媒体上从来就看不到对国家领导人的公开批评?
是我们的国家领导人个个完美无缺、像金子一样99。99纯洁?这当然也不是,因为已经有很多曾经是国家领导人的人被批评、关押、囚禁、甚至枪毙了,这已充分说明国家领导人不是神仙。但这些会犯错误、并确实已经犯了错误甚至犯了罪的前国家领导人只有在离任后已经不再是国家领导人时才可以公开批评。因此这个问题的答案仍然是:国家领导人是可以批评的,但必须等到他已经不再是国家领导人时再进行。脑筋急转弯又变成了绕口令,但问题仍然在,问号后边还是没有答案。
更令人困惑的问题还不只是这些,《宪法》规定公民有权批评各级国家工作人员,也就是说,从中央到基层,任何一个级别的国家工作人员,你都有权批评,但我们看到的是,我们的媒体上连那怕县一级的工作人员也不曾被公开批评过 当然,如果批评了,那也一定是在他被撤职或被罢免之后。以至于老百姓都学会了政治观察:只要在媒体上看到某个官员被点名批评或虽不点名但影射批评,老百姓马上就说:他要被撤职啦!而不久之后公开的报道果然就印证了老百姓的判断。其实老百姓不知道的是,媒体上的点名批评或影射批评出来时,那个被批评者也许早已停职了,只是暂时没有公开而已。说到底,各级在职官员还是不能批评的。县级官员都无法公开批评,那县级以上、以至于中央一级的官员就更不用说了。按理说,官员级别越高,批评他的人应该越多才对,因为一个县级官员,批评他的也只是本县的人,而到了国家一级的官员,批评他的就是全国之人了,但我们看到的现实仍然与此相反,级别越高越是不能批评,给人的印象似乎是级别越高越正确,越接近神仙,因而越不能批评了。
请注意,我这里始终强调的是quot ;公开批评quot ;,因为虽然在媒体上从来见不到对国家领导人的公开批评,但私下、民间、口头上quot ;偷偷的批评quot ;却是存在的,而且从来也不曾间断过。
流传在民间的各种小道消息、政治笑话和顺口溜,那可是在日复一日的、从不间断的在对国家领导人进行严厉的批评,只是这种批评显得不正大光明,是偷偷摸摸的,有背后说坏话的嫌疑。不知那些被民间舆论严厉批评的各级官员知不知道自己每日都在被批评着?但这局面就很荒唐了:作为国家主人的老百姓,对作为quot ;打工仔quot ;的国家工作人员有了意见反而不敢公开说出来,实在憋得慌了只能在背后偷偷摸摸小声骂几句。这是何种道理?是那一家的道理?为什么不能以主人的身份在媒体上公开对在职国家领导人大声批评几句?是谁不许这样的?理由又是什么?还是作为主人的老百姓水平太低批评不了国家领导人?或者是老百姓胆子太小从来不敢批评?
日前,美国总统布什以副驾驶的身份与机长驾着战机降落到quot ;林肯号quot ;航母,谋杀不少菲林,也赢得许多掌声,但他此举也立即招来许多公开批评,据说美国报纸上的大标题就是两个字 可耻!理由是:布什此举使联邦政府多支付了100万美金;使quot ;林肯号quot ;上的四千多名官兵与家人的团聚被迫推迟了一天;利用政府的公共资源为自己明年的总统竞选服务等等。布什开战斗机飞降航母自然也有其充分理由:宣布伊拉克战争取得决定性胜利;迎接归来的官兵;鼓舞美国人民的士气;俄罗斯的普京总统能驾驶米格 16飞到车臣首府格罗兹尼,我布什当然也不能输给普京吧……但他在掌声的间歇中仍然听到了严厉的喝斥声。更有甚者,美国的民间笑话直接就把副总统当作丑角。笑话是这样的:当总统候选人名单确定后,与会者争先恐后地离开了会场,因为每个人都担心走得太慢就可能被留下来作为副总统候选人了。美国的副总统只是一个quot ;冷备份quot ;,如果总统在任期内不被谋杀、弹劾或病死的话,副总统就毫无用处,事实上美国有史以来的四十多个副总统好像只有两个派上了用场。美国人就用这样的笑话调侃他们自己的国家领导人,他们的报纸上每天最多的都是对各级官员的批评,讽刺布什的漫画还是媒体固定的专栏。你越是在职的、越是职位高的,媒体上越是要进行公开的紧锣密鼓的批评,相反,你下台了,我反而对你没兴趣了,我又要盯着新近上台的那个进行批评了。这样的批评再每一个政治心理正常的国家里被看做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看来确实是中国的老百姓太傻了,法律明明说了可以公开批评自己的在职领导人,而且找不到任何不许批评在职的国家领导人的法律依据,可就是没有人开这个头。因此大家都应该尝试一下批评自己的国家领导人,不要总在咱们自己的媒体上拿别国的总统布什或布莱尔说事儿。经常批评批评自己的国家领导人,也许就可以避免这些政治偶像们日后下台了再被批评、关押、囚禁或者枪毙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 根据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及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修订)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摘自《纪实文学》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07-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