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妹妹梁小红,生于l994年1月16日,年仅19岁,原是湛江市爱周中学的学生,今年6月8日刚参加完高考,6月16日便跟随她的同班同学郑春燕等十几个同学到东莞市大朗镇石厦路洪艺灯饰厂做假期工。
  天意弄人,原本我妹只是想趁着暑期工能挣点生活费,给贫困的家庭减轻负担,却没想到这一去,却踏上了死亡之路!
  19岁,这是多有有生命力,多么有活力的年轻人啊, 却要在这花季般的年龄结束了人生的旅程,多么遗憾,多么可惜啊!年迈的父母,白头人送黑头人,伤心欲绝,家不成家了,我只想为我妹妹讨个公道,我只想高慰我妹妹在天之灵!!

  一 、我妹以及同去的同学为何会发烧?厂方的灯饰是否重金属超标,或者产品原料含
  有有害物质?厂方是否应为我妹工作期间染病致死而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医生没有积极施救,敷衍了事,导致病情越发严重,医德败坏,同时也是我妹的间接杀人凶手,这样的医生是否要承担医疗事故责任?

  三、一场发烧却丧失了生命,病因却未名,医院、法院相互推脱,公理何存!

  希望大家看了我妹妹的悲情后,能伸出援手,指导我该如何为妹妹讨回公道!真心希望律师,或者媒体,或者有经验的人能为我指导 , 我的联系方式:13724705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