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爱珍投诉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行政执法曹局长公报私仇,打击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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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叫姜爱珍,女,汉,1967年5月15日生,户籍地所在地: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砻坊路16号,身份证号:340202196705162827。电话:18355577207。
居住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沙塘路人民新村1栋2单元104室。
独自一人抚养84岁老母,残疾人,吃我父亲抚恤金,两个念书的孩子。
各位领导:现在我投诉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行政执法曹局长,情况是这样的,今年大年初一早晨七点多钟这样,曹局长指使几十个社会混混,几名城管,在马鞍山市雨山湖公园北门路边台阶后面,对一个双腿伤残的做小生意的弱女子围攻殴打,抢夺货物,场景目不忍睹,当时引起很大的民愤,我心直口快上前讲了几句公道话,我又向市政府打电话,曹局长怀恨在心,从今年起我车停在那,指使手下对我多次打击报复,4月30日我车货钱停在雨山湖公园停车场,扬言抢的就是你,车货物扣押在马鞍山市花山区行政城管局,什么没有给凭据,停车场有摄像头我没办法多次向马鞍山市花山区行政执法,向市政务信访,没有人管,没有扣押,我说停车场有摄像头,我怕到时长摄像头到时间就没有我到安徽省信访,叫我马鞍山市花山区信访不知道,其他人不管,我没办法,车货钱至今还没发证。
各位领导:我们是社会主义文明国家,讲文明讲美德,讲公平、讲公正,一直提出保护弱势群众,请问领导曹局长身为一级组织部门最高领导,持强凌弱的行为配做一局领导吗?请问领导曹局长的行为对得起共产党,领导组强对他的培养与信任吗?对得起人民,百姓的信任吗?他的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党的辉形象,严重破坏了法律、法规的公平、公正,对不起头顶上庄重而神圣的国徽。现请求各位领导伸张正义侠,主持公道,还我一家四口老小生存之路,求领导不再让曹局长对我公报私仇,打击报复,威海不尽。
致谢!
投诉人:姜爱珍
2016年10月2日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6-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