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1年4月住建部部长签发《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其中第十一、十二条明确规定禁止格子铺销售或变相销售等禁止项目。
  二、2006年左右在宜昌市及西陵区招商引资的情况下,王东伟成立湖北省华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开始开发现目前华祥商业中心CAZ,其中商业1、2、3号楼基本上为“格子铺”。
  三、2011年前后开始销售此类格子铺,大篇数进行夸大甚至虚假广告宣传,市委各种领导为其开业等站台。并成立宜昌华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买后包租、十年回本的壳公司,包租的《委托管理合同》到2022年2月28日截止。仅仅3号楼受害业主近1900人。
  四、2013年原湖北省副省长、宜昌市市委书记郭有明被国家双规,成为18大后首位省部级官员。其中,经国家司法部门查明,接受王东伟及公司贿赂1000万多,郭有明等为其大开绿灯,其部分“党羽期间被抓”,但绝对没有完全铲除。
  五、2012年开始,宜昌市房管局为其格子铺开绿灯违法违规办理房产证、土地证(目前两证合一为不动产证)。并同时引入上市家具销售连锁平台公司——红星美凯龙进驻,即铺面全租赁出去。
  六、2015年6月开始,根据与壳公司宜昌华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管理合同》,华祥公司(宜昌华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湖北省华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两公司合一简称“华祥公司”,因为湖北省华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担连带租金连带担保责任)应开始按合约按时按季度支付租金。但,没多久支付租金成了“儿戏”,找各种理由不支付,遂后引发大规模业主不满。
  七、2016 2017年业主们采取各种手段包括合法的、不合法的,如诉讼、非法集会上访等,讨要租金,均不理想而无果,期间业主委员会成立。
  八、2018年3月后部分业主进行诉讼,主要诉讼请求为判令华祥按时支付租金。其中主要分为两拨业主:自由组合的业主诉讼团队、跟随业委会诉讼的业主团队,期间自由组合的业主诉讼团队为少数人的基本上在当年或2019年初西陵区法院结案,但是跟随业委会诉讼的业主团队(多数人团队)直至2019年底才基本结案。此类为简单案件,最后使用的也是简易程序进行的判决,但明显在诉讼程序时间上有有意拖延的故意。
  九、2019年1 5月,在政府专班的“调和下”,进行了与华祥所谓的业委会代表和业主自发团队谈判,期间出现的两个所谓的调解协议:79协议—业委会谈判的结果;3折15800元协议—执法业主代表谈判的结果。
  1、所谓79协议,即改变原合同,产生的租金从前新协议开始7折支付,9年还清。
  2、所谓3折15800协议,即改变原合同,首先租金打3折,前面产生的租金,华祥拿自持的3号楼商铺以每平15800元抵;后面直至到期的租金每月在原合同支付租金约定的基础上3折支付。
  可以说,这两个协议实质上都是严重损害作为债权人的业主的,真的是“借钱的最后成了大爷”。但政府及部门,甚至个别“腐败分子”却为了自己的暂时“安逸”,忽视百姓的疾苦,不认识到自己违法违规,以权谋私,使用公权力允许开发商销售格子铺造成了社会不稳定的局面,却又打着国家“维稳”的牌子再次和继续违法违规,用各种手段“引诱”很多不明真相,不懂法律的业主签订协议,近半数业主。
  十、2020年湖北大疫情,武汉重疫区。疫情解除后,业主们再次诉讼,有几百业主联合在一起,在律师帮助下,在7月开始采取新的诉讼请求,进行诉讼立案。主要意思及内容即为:将红星美凯龙列入第三方、因华祥严重违约达到法定解除委托合同请求解除合同。但,当正式启动诉讼行动后,西陵区法院及专班,甚至个别人员以各种理由不立案,在明确拒绝不司法调解后,并在司法所开具文字性拒绝调解函,西陵区法院才在9月中旬立案,根据国家民事诉讼法,法院立案在一周。立案时立了,10月28日正式开庭庭审,时隔一月结案,判决书出来,但是法院又各种理由不依法判决,不允许解除合同。一句话总结,钱—华祥不支付,铺—继续占有。法院的门卫谁开?天平平衡点在哪?司法不公正、以权谋私,成为“保护伞的”腐败分子肯定存在。
  我们的机关政府都悬挂着“为人民服务”,在依法治国的理念下,宜昌市及西陵区政府及部门想干什么?个别以权谋私的腐败分子还躲在暗处损害损毁国家及政府在人民心中得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