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河南平原光电的老职工,今年80岁了,我积累了一辈子的财产和购买(1994年房改时)的平原光电的房子,在2017年元月13日被非法强拆后,到公安局报案,公安局不管,只给立了个治安案件,要求立刑事案件保护现场并侦察,公安机关说房子不算,,让我拿家里所有财产及清单申请鉴定看能不能够上犯罪,我申请了两个多月了,昨天(3月16日)问公安局的贾警官(有录音作证),回答还没有送交鉴定,有一次催促鉴定,要求保护现场(备鉴定时可以查对一下被毁财产),结果今天(3月17日)我家被强拆的房屋上就着火了!非法侵入民宅都构成犯罪,而我家的房子都被强拆了还够不成犯罪!为什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