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慢慢岁月。度过曲曲折折。风风雨雨。凄凄惨惨将近十个月,终于等到了即将开庭了,法院要在下星期一下午到现场清点被砸财物,说明近期会开庭审理,希望媒体关注如实报道进展
  
  。民事起诉状
  原告:裘月妃,女,52岁,汉族,杭州市上城区瑞雪百货店法定代表人,住址:杭州市上城区秋涛路一弄23 13,户口所在地:新昌,联系电话:13858144796。
  被告:浙江近江集团公司,住址:上城区秋涛路475号,法定代表人:吴卫祥。

  请求事项:
  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42。35万元(暂计,实际金额以鉴定为准);
  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12年11月29日下午2点左右,被告因秋涛一弄24号房屋租赁纠纷,指使其员工应志祥、陈翔等人对原告位于秋涛路一弄23号瑞雪百货店进行暴力拆除,并将店内财物强行搬离商店,由于被告多名员工限制原告及家人行动,致使商店棚顶损毁、店内财物损毁丢失,经原告初步计算,造成房屋及店内财产损失42。35万元(实际金额以鉴定为准)。
  原告认为,原告与被告并未签订秋涛一弄24号房屋租赁合同,被告因无法继续向原告非法收租,强行拆除原告位于秋涛路一弄23号合法拥有的商店棚顶,损毁店内物品,损害原告合法财物,依据《物权法》三十七条,被告应承担赔偿责任。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依法起诉,请依法判决!
  此致
  上城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裘月妃
  年 月 日
  附:1。本起诉书2份;
  2。证据目录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