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国家另设较高的生活保障线对高学历的人员实行较好的生活保障【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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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中国累积的失业大学毕业人员总数有100万人以上了啦!!!
城市低保情况:
比如广州市:广州的公办报纸2010年2月4日报道:广州第五次提高低保标准,中心九城区低保金发放标准从365元增至410元。
今年1月1日起,广州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将目前城镇的平均低保标准从月收入355元提高到398。75元,将农村平均低保标准从月收入271元提高到303。57元。
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按低保标准的1。2倍同步提高。低保金增长部分春节前到账。
中心九城区低收入困难家庭的认定标准从430元提高到490元,花都区、增城市从395元提高到440元,从化市从380元提高到425元。
现在,大学和大学以上毕业的而没有找到合适工作的人,其安居乐业问题、生活来源问题国家政府其实可以增加有关政策给以妥善保障,而不应该与现在一些地方的低保保障户混为一谈,因为一些地方的低保是低得很的(广州的低保线是人均410元吧),那不合理,如果一个大学毕业的人,到了那种收入程度,就很难扶起来了。也许有的人会想:大学毕业的人一般不会至于到那样的收入吧!一般不会吗?还有不一般的呢。我的所见给你一个答案:你想的不全面。比如:现在社会有的地方治安不好、社会矛盾复杂;中国开放社会让不同利益追求的国家的人、台港澳的人,与大陆的人同住一个小区、一栋大楼、或就住隔壁(有这样的实际事例:这些人当中有的专来打探“信息”的,有的甚至是专来相机寻衅的。。。。。。。。。。。);人就怕万一呢!中国应当在调整加强治安法的相关规定的同时,应当对高学历的人员生活救济底线定好些。所以我强烈建议:国家另设较高的生活保障线对高学历的人员实行较好的生活保障,这也应是完善人才保护久远政策的部分;也显示中国社会主义优越性。平等不是一样、公平也不是一样!相对的说更懂得对国家事务做些监督的,就是这些有文化的人,因为中国宪法赋予公民监督权,从这个层面说也是应当另设较高的生活保障线对高学历的人员实行较好的生活保障的。否则一些官员难讲的过去。(我这些论述,是学习了“和平文明发展思想”之后,经启发,再写上的)。
安居乐业方面不要难为这些人为好!大家都看到:许多大学毕业的人多想往美英等强国去。为什么?一个原因:别国的社保好、合理得多!大家怎么白看着自己培养的这些人才在国内生活或工作不体面呢??
希望大家多支持上述问题的解决!!
现在,中国累积的失业大学毕业人员总数有100万人以上了。不要说100万人以上,就是20万人以上,也是个头疼的国家大事儿。
这样的题目已经是要解决国家难题的题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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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0-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