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雷斐然,福建省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在编教师,曾兼任主管单位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办公室信息员。现实名曝光福建省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中心主任谢世清(正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动手将下属雷斐然打倒致伤一事。本人对以下曝光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简化版见附件1)
  一、事件发生:办公室起冲突打人
  2021年2月5日16时许,本人因质疑福建省宗教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绩效考评工作存在明显不公一事前往谢世清办公室质询相关情况。双方在对话过程中,言辞渐趋激烈。期间,谢世清多次发火,用手指敲击桌子。随后离开其座位走到本人对面。突然,谢情绪激动起来,骂道:“他妈的,我对你不客气!”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猛然将我推搡在地(具体动作为猛抓我左上臂,然后顺势一拽,一推,将我重重推倒在地)。我当时整个身体失去重心,后仰脑袋着地倒在地板上,顿时感到一阵眩晕,头部疼痛难忍,腿软乏力,几次想撑地爬起未果。当时有一同事C某就在现场,目睹了从动手到倒地的整个过程,最后我在C某的帮忙下才勉强起身站稳。整个过程中,我不但没有还口与之对骂,更没有还手。(事件背景、与谢世清在其办公室对话内容见附件2)
  (图为事发地——福州市东大路某机关大院谢世清办公室,箭头指示处)
  二、医院诊断:当天赴三甲医院就诊,取得初步诊断结果
  事发后当天,我因头部疼痛发作难受,从福州回莆田(家在莆田)后前往莆田学院附属医院新区急诊科就诊。经该院医生检查发现,头部有多处挫伤,局部稍肿、触痛,背部可见大小约34cm2擦伤痕。初步诊断结果:头部的损伤,多处损伤,闭合性颅脑损伤轻型。
  (图为受害人雷斐然的莆田学院附属医院门(急)诊病历)
  三、向主管部门反映:第一时间向主管单位领导报告被打一事,岂料多方推诿、“和稀泥”,谋求内部解决
  事发后回自己在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办公室兼职工作的地方,我第一时间向服务中心主管单位的分管领导S某反映情况。S某首先叫我不要告诉其他人,不要扩大,她来消化。过两天S某竟然责怪我不该当天去找谢世清质疑考核不公等问题,又表示福建省宗教事务服务中心是独立的法人单位,这事属于你们中心内部管理问题。言下之意似乎此事与厅机关无关。此后我多次向S某及厅有关方面报告相关情况,拟寻求公正裁决,一直没有结果。
  比如3月22日,我到厅办公室办事,与厅机关纪委书记L某偶遇,他对我表示对方可以向我道歉,问我意见。我说“是否确认谢世清动手打人”,答曰:“领导不可能确认”“领导怎么确认”“没法确认”“派出所都没法确认”等话。同时,分管厅领导迟迟不做出明确裁决,而是通过各种渠道谋求“私了”。甚至有人建议开个服务中心支部内部会议,由谢世清主持在会上做自我批评即可,并问我是否满意。我哭笑不得。
  在此期间,我得知谢世清竟然跟厅领导以及单位同事否认打人一事,闪烁其词,态度之恶劣,令人发指。我非常愤慨,身心俱疲。拿着医院建议的三天休假证明向厅人事部门请假但未果。导致食欲不畅,精神萎靡,时常感到反胃,并有干呕现象,一度抑郁。至今头部存在间歇性疼痛,无法过度思考,疑有脑部损伤后遗症。同时,却不断收到一些同事或来电或当面口头的“劝告”“交流”。大意不过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厅里的事,厅里内部解决,不要对外声张。”“这是你和他个人之间的事情。”“你把事情扩大会影响厅里的文明奖”等等。甚至听到有人说我是“故意摔倒”这样丧心病狂的话。
  我的看法是,我是在谢世清的办公室被打的,而且是因为质询单位的有关绩效考核的事被打的,谢和我是党员,谢的职务由厅里任命,所以厅当然可以干预,但厅的干预只限于以上这些部分。而我作为自然人,我的人身受到威胁和伤害,且不敢保证今后不再受到类似伤害,我当然有权向第三方比如公安、纪检等部门寻求解决。
  四、无奈报警:伤情鉴定因各种原因被迫中断,前后三次笔录毫无进展
  2月22日,因主管部门迟迟未做表态,甚至连基本的事实都不予以确认,而是不断地派人了解所谓“情况”,避重就轻,东拉西扯。我决定前往案发所在地的福州市温泉派出所报警并获受理,值班民警表示我们是“有单位”的人,应该先行通知单位。我遂向其提供了主管单位厅机关纪委书记L某的电话。
  我迄今为止做了三次笔录,报案当天(2月22日)第一次,3月1日第二次,4月12日第三次(因出现问询争议等情况而中断,第三次未完成)。据了解,谢世清迟至3月3日才到派出所。
  (图为福州市温泉派出所报警求助回执)
  2月23日,我应办案民警的通知要求前往位于福州市华林路某司法鉴定所拟进行伤情鉴定,于该所法医吴某处了解鉴定流程等事项,被告知须事后第一时间到派出所指定司法鉴定机构做鉴定,并开具委托函。我提醒对方我在案发当天已到三甲医院做了诊断,这个诊断是否有效或作为参考?该法医说,“病历不作为伤情判断依据”“伤情鉴定最终还是以法医肉眼所见为准……”。当我指认背部确有擦伤痕时,该法医不置可否,却声称:“不予认可。”当我提到“你怎能否认我的病历伤情,否认医生的专业诊断”时,该法医说“不是我否认,整个法医行业都否认。”对此我表示严重质疑,认为诊断病历是第一时间做的,应该予以哪怕最低限度的参考,而不是以对时隔十多天后的已经基本愈合了的伤情通过肉眼观察结果作为鉴定依据。我当即质疑该法医的相关说法做法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果断中止本次鉴定,拒绝在诊断书上签字,并对由派出所介绍的司法鉴定机构究竟能否公平公正存有疑虑。我准备寻求外地机构的帮助。
  (图为司法鉴定委托函)
  获悉我拟到外省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福州市温泉派出所办案民警先是说,北京上海的鉴定机构最权威,可以。但过了两天办案民警就改口,表示不会为我赴省外鉴定提供方便,但可以带我到福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鉴定部门进行鉴定,并说只能在福州市内做鉴定。如果到省内其他设区市,派出所将不提供委托函。我说那我可不可以去位于福州市内的福建省级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对方没有正面答复。
  鉴于办案民警无法说通为什么只能在福州市内鉴定,且不愿意为我赴外地的鉴定机构开具委托函,也没有告知病历能否作为伤情的参考依据,导致至今我无法做司法鉴定。
  4月12日,我本不想就同一内容反复做笔录,无奈应办案民警再三要求,我前往派出所做第三次笔录。但事先明确表达了不接受谢世清任何形式的道歉,不接受调解。可是到派出所后发现办案民警正在做调解记录,动手者也不在场,我当即表示反对。办案民警顾左右而言他。
  现场另一位民警走过来对我大声训斥,言下之意是民警问我什么,我不能质疑必须回答。如果我去美国那边找家鉴定机构,需要他们配合的,可以。随后该民警居然说“证人都没说谢世清打人”这样的话,而我早就获知证人的肯定打人的证词,我发现他对案情一知半解,于是就没有跟他继续纠缠下去。
  在场的第三个民警对我说,“你在厅级单位里面上班”“我们是个副科级单位”“你自己是有组织的人”“你那么大的组织还要找我们小组织来解决……”。我心想,这么说,是我给你们派出所添麻烦了?但我说不出口。
  基于对办案民警问询的内容存在争议,对同一个问题被我回答后却又反复追问。办案民警当天(4月12日)未做完笔录而中途先行走开,不知去向。我无法理解并接受这样的笔录安排,随即离开派出所。
  五、迄今投诉无门,毫无结果
  自维权以来,有人说我“固执”“做太过了”。也有人劝我三思,说应该适可而止,“差不多就够了”,“若对方给个台阶下,你看行不行”,并暗示“谢的官位比我大”“你胳膊扭不过他大腿”。我以后不好过,会被“穿小鞋”,甚至工作不保。其中有些人是好意,我表示理解,但说我固执,做得太过了,我则不敢苟同。一个人被侮辱了,人身安全被损害了,被突破了人格尊严的底线,向有关部门、向外讨个说法,怎么就固执了?怎么就过了?何况打人者至今逍遥法外,优哉游哉。
  而且随着事件的发展,我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化。我觉得,对待这件事的态度和处理结果,不但关系到自己今后为人处世能否“立得住”,这事件以及背后的深层原因已经远远超出了我个人的利益得失。我觉得自己应该站出来,向有关部门乃至整个社会客观公正地,巨细无遗地报告相关事实,讨个说法,哪怕付出“不能晋升”“被扫地出门”的代价也在所不惜。
  事发后,我第一时间向主管部门报告,寻求组织解决,向多方维权,至今没有结果,欲哭无泪。在向民宗厅、派出所如实报告相关情况后,我已无更多的话可说,无更多的事实可陈述。打人者谢世清至今没有受到应有处理,我只好将我的遭遇公之于众,向全社会讨个说法。
  六、本人重申及诉求
  当我回想谢世清那天动手一瞬间恶狠狠的眼神,嚣张的语气,猛然将我推倒在地的疯狂举动,至今心有余悸。
  如果我这次无法维权,试想谢今后很可能对我或其他人继续施暴使坏。作为教师,如果我连自己都保护不了,又有何脸面在神圣的“三尺讲台”上向学生们传输公平、正义这样的普世价值和正直、勇敢的人类美德?
  正义与真理,是社会领域和认识领域永不落伍的终极价值。面对是屈服于单位小集体的不公正,还是坚持社会大环境的公平正义;是向单位小集体抛出的所谓“和谐”而选择忍让,还是绝不向不公和谬误退让这一两难抉择,我会发出我微弱的声音,坚持维权,直至打人者受到应有的惩罚,哪怕丢掉饭碗,也无怨无悔。
  本人重申:在这次事件中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调解,不接受对方任何形式的道歉。唯其公正是求。
  我的诉求:请有关方面尽快确认谢世清动手将下属打倒致伤这一基本事实,并根据党纪国法有关规定对谢世清的恶劣行为做出严肃查处。
  at 福建省委书记at 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八督导组组长at 福建省省长

  实名曝光人:雷斐然
  2021年5月4日
  附件:
  1、简化版
  2、事件背景、与谢世清在其办公室对话内容



  附件1
  简化版
  (场景一:福建省宗教事务服务中心。问:雷斐然;答:谢世清。)
  问:我民主测评得票第二名,工作做得又多,为什么不能得优秀?
  答:绩效考评是按票数来的吗?“优秀我可以给也可以不给”。
  问:我要向主管单位领导反映年度考核“不公平”。
  答:你找任何人反映都没用!
  问:论工作量、工作成效、工作态度,我哪样不够优秀?
  答:我跟你讲,“你这人德不行”“你思想觉悟低”
  问:我思想觉悟怎么啦?你这样做是不对的,“一言堂”……
  答:他妈的,我对你不客气。(猛然动手将我推倒在地。)
  (场景二:向主管部门厅机关反映。问:雷斐然;答:厅机关有关人员。)
  问:我被谢世清打了。
  答:你不该直接去找他(质询)。
  问:我被谢世清打了。
  答:你不要对外声张,我们来消化。
  问:我被谢世清打了。
  答:这件事是你们中心法人单位内部的事情。
  问:我被谢世清打了。
  答:你要不要反思别人为什么打你。
  问:我被谢世清打了。
  答:谢世清说他没有。
  问:我被谢世清打了。
  答:谢世清说他是要(用手)让你坐下来。
  问:我被谢世清打了。
  答:你是故意摔倒的。
  问:我被谢世清打了。当时有目击者在场,这个基本事实难道不确认吗?
  答:“领导不可能确认(谢世清动手打人)”“领导怎么确认”“没法确认”…。
  (场景三:派出所。问:雷斐然;答:有关民警。)
  问:我被单位领导打了,我来报警。
  答:我们受理。
  问:我被单位领导打了,有目击者在场,有当天医院病历证明。
  答:这个案件很复杂,我们要慎之又慎。
  问:我被单位领导打了,为什么没有第一时间要求打人者做笔录?
  答:不便答复。
  问:我被单位领导打了,你们(警方)对医院诊断的病历伤情是否参考。
  答:不便告知。
  问:我被单位领导打了,对由警方指定的福州市某司法鉴定所不参考病历有疑问。
  答:不知道。
  问:我被单位领导打了,拟到省外或省内其他设区市做伤情鉴定,需要派出所的委托函。
  答:只能找福州市的鉴定机构。派出所不提供去外地的伤情鉴定委托函。若你去美国那边找家鉴定机构,需要我们这边配合的,可以。
  问:我被单位领导打了,已事先声明不接受打人者任何形式的道歉,不接受调解。为什么还在做协商调解笔录?
  答:……
  问:一个单位领导打了下属,我来报案,难道不应该秉公办理吗?
  答:我们是副科级单位。你那么大的厅级组织还要找我们小组织来解决……



  附件2
  事件背景、与谢世清在其办公室对话内容

  一、事件背景
  2021年2月5日下午(即事发前夕),福建省宗教事务服务中心科长C某受谢世清的委托与我通了电话。我获悉没有入围2020年度考核工作优秀等次公示名单。
  单位年度考核推优是对一年的工作总结和肯定,大家比较关心。因为在一个聘期内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续聘或晋升行政、专业技术职务以及工人技术等级。同时服务中心规定,聘上副高的,今后要想参评更高职级,必须要至少1次年度考核优秀。我在单位面临今后职级晋升与参评优秀相挂钩等问题。
  “优秀”等次的基本标准,是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业绩显著。
  多年来我努力工作,身兼数职,是中心第一个聘上专技副高岗位职务的人员,每周一边在莆田认真履行本职教学任务,一边在厅办公室兼任信息员,同时如果与教学时间不冲突,还坚持参加中心每周三的例会。每周自掏腰包(中心不予报销交通费),往返奔波于福州莆田两地,工作认真负责,成效明显。如采写编报的信息屡屡被上级内刊或有关网站或主流报纸采用,并受到相关领导的批示肯定。
  我入职厅属事业编制岗位工作16年以来,从未获得过优秀。去年年初伊始,我就想努力争取,凭本事获得优秀。我自问2020年度——自己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工作量大,成绩突出,疫情防控工作表现优异。而且,中心推选三名优秀,我民主测评票数第二。
  故听到自己未能入选优秀,我心中难免疑惑,想去问个究竟。当时我心里就在想,你中心支部讨论决定的事,如果是光明正大,堂堂正正,何必提前告知我,你不是内心有鬼么?
  当天16时许,我从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办公室兼职工作的地方到谢世清办公室。
  二、对话渐趋激烈
  进入后,我拿出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做好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0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问谢世清有没有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谢世清说,你什么意思。
  我问,我的民主测评票数是多少?谢世清说,“你的票数第二名,但为什么按票数(取优)”。我回答说,中心年度推优考核要按照厅里的《通知》规定要求来,“票数不参考的话,那召集大家辛辛苦苦来投票做什么。”
  过程中,谢多次边说边用手指敲击桌子。
  谢世清说,“你看看自己,比别人好很多嘛。” “你这人德不行……”“你这思想觉悟低…”
  我说,“我思想觉悟怎么啦”“你凭什么怪我,凭什么对我一直耿耿于怀。”
  谢世清说我思想觉悟低,道德不行一事,是指我于2019年5月发现并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由服务中心推荐的Z某申报副高职称资格存在问题,有关部门获悉后确认了我的相关反映属实并取消该同志参评一事。这件事使得包括谢世清在内的一些同事恼羞成怒,对我横加指责使坏。谢世清甚至一度在中心例会上对我公开训斥道 “你在组织中算什么东西”“让你干工作是看得起你”,叫大家“引以为戒”。他甚至私下跟我说要处分我。上述举动给我的身心带来极大困扰,至今尚有精神包袱。因此事不是本篇所论及的主要内容,故不详述。
  三、目击证人
  不久,中心同事C某走进了谢世清办公室,见状劝谢世清和我“有话好好说”,目睹了此后谢世清动手把我打倒的整个过程。
  四、事件发生
  2021年2月5日16时许,谢世清情绪激动起来,骂道:“他妈的,我对你不客气!”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猛然将我推搡在地。(具体动作为猛抓我左上臂,然后顺势一拽,一推,将我重重推倒在地)我当时整个身体失去重心,后仰脑袋着地倒在地板上,顿时感到一阵眩晕,头部疼痛难忍,腿软乏力,几次想撑地爬起未果。最后我在同事C某的帮忙下才勉强起身站稳。整个过程中,我不但没有还口与之对骂,更没有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