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男,绍兴人,36岁,有过短暂婚史,身高174,体重70公斤,相貌中上,大学本科学历,现在绍兴从事布料进出口生意,外贸公司总经理,2002年开始独自创业,短短5年间,积累起千万家产,在绍兴和杭州多处置业,家产丰厚,目前事业正在不断发展中。由于自身的特殊情况,故寻求无性婚姻,以求一伴侣共度精彩人生。”,杭州某一网站上赫然出现这样的征婚广告,这则广告上,不但把自身的优厚条件全部展现,而且提出特殊要求,寻求无性婚姻,而提出的要求还不低:
  “1:女,年龄30以下,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身高160以上,相貌亮丽,无婚史。
   2.情感经历简单,夫妻生活中无性要求,非女同性恋,能理解和接受无性婚姻。
   3.为人善良,性格温和,性情平淡文静,最好为浙江省内人士。“
   赫然出现“情感经历简单,夫妻生活中无性要求,非女同性恋,能理解和接受无性婚姻。”这样的要求,要求夫妻生活中无性要求,又非女同性恋,难道真有这样的女的应征吗?千万富翁为何一定要寻求无性的婚姻?他有病吗?
    就是要无性婚姻
    昨日,记者通过这则征婚广告上刊登的联系方式,利用电子邮件咨询了刊登这则广告的浙江相亲网 吴女士,正是由她接待了这位李先生。她表示,之所以要寻求无性婚姻,是因为李先生特意要求的,而且是特意从绍兴来到杭州面谈确定的。
    对于无性婚姻这样的条件,吴女士解释说,这个是征婚者特意提出的一定要满足的条件,对这样的条件,我们也只有尊重。而对于他那方面是否有问题的疑问,吴女士解释说,这个是客户的隐私问题,我们不会也不可能去询问。
    存在就是合理的
    真的有这样的女孩子应征吗?既无要求,又非女同性恋,真的有符合这样的条件的女孩子应征吗?吴女士表示,“现在社会高度自由化,是个张显个性的时代,不排除有对那方面比较淡薄,性情比较平淡的女孩在寻求无性婚姻。”
  具体是否有这样的女孩我们无从得知,不过存在的就是合理的,正如这个广告里的红娘手记里所说的:
  “无性人群,在当今社会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他们渴望家庭,但是前提必须是无性,这样的存在也是合理的,希望大家给予更多的宽容和理解,在这个高度开放和自由的时代,人人都有理由追求幸福,我们也有理由相信,没有性生活的婚姻也会有幸福的家庭组合”
  也许我们要给的是更多的宽容,而不是惊讶。
    专家观点
  张永民(天津市益清律师事务所律师):
  《婚姻法》规定,领取结婚证的男女都是合法夫妻。法律上没有把性当作衡量婚姻标准。所以,无性婚姻在法律上属于正常婚姻范畴。
  袁久红(南京东南大学政治学系博士)
  将无性的人群集聚在一起,组成一个特殊家庭,使他们实实在在地享受家庭的温暖和异性的关怀,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
  储兆瑞(江苏省性学会副理事长)性在婚姻中占据着无可替代的重要地位,无性婚姻的确像一个跛足的行路人,但性不是构成婚姻的唯一基石,无性婚姻的存在有其特殊的土壤。我们应该给无性婚姻更多的关爱和生存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