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罗建华,湖北省大冶市汪仁镇大塘村村党支部书记。
  2014年10月21日上午8时许,我在上班途中被人绑架,身心受到非法侵害,后经公安机关破案查明,是由汪仁镇大塘村村民陈新林组织策划本镇王贵村刑满释放人员王鹏等6名社会青年实施,后经黄石市下路去人民法院审理判处凶犯陈新林有期徒刑11个月,判处绑架者王鹏有期徒刑13个月,其余参与绑架者分别被依法处理。
  但陈新林出狱后,不思悔改,对我实行打击报复,于2016年4月5日将我头部打伤,并捏造事实,无中生有,否认自己组织绑架罪性,进而颠倒黑白,编造谎言,将绑架犯罪行为说成我自己组织找凶手绑架自己的笑话,并且将捏造、无中生有的材料拿到刑警大队报假警诬告我,经公安机关查明,这是纯属诬告陷害。
  更有甚者,陈新林到各个网站造谣诽谤,破坏我的名誉,其中买通澎湃网站,推波助澜,这些记者不经调查,仅凭陈新林的一面之词,将已经被司法机关认定为谎言的材料当证据对我进行人身陷害,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将我本人照片在网站上发布,将我于2014年10月21日被人绑架说成我自己找人绑架自己;将2016年4月5日众目睽睽下被陈新林殴打说成我打他;如此颠倒黑白是非,是所谓记者的道德所在吗?如此诬陷诽谤他人,社会公理正义何在?
  事实真理就是该绑架案就是陈新林组织策划实施的,其买通凶手王鹏在司法机关供述得一清二楚,铁案如山。
  陈新林自己的供述中,列举了我对他有三大“过”:一是他想入党我不同意;二是他做房子我反对;三是他想竞选村主任我不支持。但是我作为村党支部书记,总有职责所在,总要有守党性和法律法规的底线。第一,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入党,何况陈新林一贯为人品行恶劣,藐视法律,劣迹斑斑,一听说没有入党,在村委会破口大骂“老子不入这个黑党”,这样一个连做人和守法底线都没有的人能让他入党吗?第二,在做房子问题上,陈新林之前已经搭建了大面积违规建筑,仍不满足,就在村委会眼皮弟子下,侵占集体面积,大肆做违章建筑,试问陈新林要做几千平方的违建才能满足,又有多大的欲望被满足了才能收手,村委会该不该制止,相信自有公论。第三,他想竞选村主任,我作为村支部书记,身负重任,必须要为广大村民负责选好配强村委班子,选举自有组织和法定程序,像陈新林这样一个为富不仁、横行乡里、劣迹昭著的人,成为村主任合适吗?我该支持吗?
  由此陈新林对我怀恨在心,买凶绑架,并直接行凶伤人,以上事实都经过公安刑侦部门仔细调查,各项都有案可查,铁证如山!
  陈新林自恃财力凶狠,横行乡里,为村中一霸,自恃“关系后台硬”,将法律玩弄于股掌之间。陈新林出狱后全盘翻供,扬言“事情是我干的,在公安机关承认了,到法庭我就翻供,谁能把我怎么样”,反诉绑架受害者,游街示威,行凶伤人,报复打击威胁相关证人,已造成恶劣影响。村委会正常工作不能开展,我自己与家人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更欺人太甚的是其花钱让人在各大网站、论坛造谣诽谤,给我本人、家庭甚至村委会造成了极大的伤害。试问事实当前,怎可如此颠倒黑白是非,社会还有无公理正义可言!
  在此,我必须再次重申我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的权利,我拒绝现实暴力以及网络暴力对我的伤害,包括一些下流媒体的无良炒作,这些无中生有的谣言侮辱了我的名誉和人格,损害了网络公信力,我会依法提出法律诉讼,坚信时间和证据会还我清白,法律绝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绝不会放过一个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