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公安局文汇派出所警察在办理2016年6月13日一起案件中,为包庇违法犯罪嫌疑人,从事以下违法犯罪活动:
  1、将案发当日取证到位播放正常、无异常的3处视频证据,隐匿、销毁1处视频证据(该视频证据从近处详细记录了违法犯罪嫌疑人无故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全过程!),致使现存仅2处视频证据!
  2、仅存的、经过大量剪辑过的2处视频证据依然能证明第3处视频证据的存在!
  3、即使现仅存2处视频证据,也被进行了大量的剪辑!
  以上警察背叛法律的违法犯罪行为:有现仅存2处视频证据、案发当日警察办案过程对话录音及案发讯问书面材料为证!
  公开曝光是因为:
  1、当事人受到公开披着合法外衣的威胁、恐吓!
  2、公知的合法途径被违法利用而被关闭!
  3、对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公开声讨!
  4、众所周知致违法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的事实!
  第十七次公开曝光,执法犯法!毁证护恶!依法应严惩!然违法者不惧法律、不惧曝光、不惧舆论,因为沉默!此处沉默不是金!!
  举报人联系方式:3424375958at qq。com,原 QQ号曝光后被盗作废!!!
  2016年5月6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