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米余庆(已故) 男 生于1935年11月11日 汉族
  吉林省造纸厂退休干部,高级工程师 。
  投诉人:米超 男 54岁 汉族
  是米余庆的长子。全程一直守在米余庆身边。是目击证人。
  被投诉人: 吉林省吉林市中心医院
  吉林省吉林市中心医院外科疝气组主任:李永斌;
  吉林省吉林市中心医院外科疝气组:朴鹤云;


  第一部分 诊疗经过:
  米余庆,男86岁。于2020年10月4日早7 :00左右逛早市,上午9 :00左右,发现疝气,居家平卧后,不能自行还纳,于2020年10月4日12点29分,挂急诊号到达吉林市中心医院急诊室。
  首诊医生:黄建。
  挂号时间是12点29分。地点:中心医院急诊室
  急诊科首诊医生:黄建,黄建询问了发病时间,查体。我(米超,以下简称我)告诉他是上午9点左右疝气的。黄建医生看过说:自己看不了,因是脑外科大夫,不懂疝气; 说疝气组李永斌主任没在家;让我们去外院吧。 我们要求:吉林市中心医院是我市最大三甲级医院,不同意转院,要求会诊,把应做的检查做了。黄建医生同意。经过他电话联系了本院外科疝气组朴鹤云大夫会诊。
  在等待朴鹤云大夫期间,中午12 :47分,黄建大夫给开了一个腹部和盆腔CT,做完CT后,片子未出来,但是黄建大夫在电脑上描述看到了CT结果,给我指着电脑画面说,“CT显示,你爸(米余庆)小肠漏到了睾丸腔内,应该是一个疝气”,这个图像我也看到了。
  一个小时后,朴鹤云医生到达急诊科。
  朴鹤云医生来到了急诊室,询问了发病时间,我告诉他是上午9点左右疝气的。然后他开始给米余庆检查下体疝气的病情,说:疝囊软,米余庆说:有一些微痛,(但是老年人感觉是迟钝的,这我也不知道,是事后知道的。)这期间,朴鹤云大夫多次给吉林市中心医院外科疝气组主任李永斌打电话, 并告知我们说李永斌主任没在医院。朴鹤云口头告知病情:可以观察,要求平卧,导尿减轻腹压,手法复位。我们要求入院观察不行就手术:朴鹤云医生回答:先观察,要是不手术就不用住院,不住院暂时也不用采集核酸。
  朴鹤云大夫自始至终从来没有一句交代说:“疝气嵌顿十个小时候,小肠会坏死!”
  13点53分,地点:地点:中心医院急诊室
  朴鹤云大夫给米余庆开了导尿,二个男护士,给下了导尿管。一共尿了大约300毫升。
  之后,朴鹤云大夫给米余庆做了手法推拿,确实是缓缓地,希望能让疝气慢慢还纳回去,间隔30分钟,就推拿一次,一共做了四五次。没有见效。告知:疝囊由软变硬。
  大概在下午15点左右,地点:中心医院急诊室
  朴鹤云大夫在和李永斌主任电话沟通后,传达李永斌主任的意思:让我们去别家医院看病去!他们不给做手术!
  我和我爸就懵了!我爸爸就诊时,情况还好,疝囊软,经过这一番处理,现在疝囊硬了,我老父亲一动不敢动。让我们转别家医院。
  我当时说坚决不同意转到别家医院去看病!因为中心医院是本市最好的医院了,其他家医院是啥情况,我们都不清楚啊!
  去了别家医院,肯定还要重新做一遍CT,等检查,时间来不及呀!另外,患者86岁了,怎么搬运和移动呢?这有多困难呀?所以,我们坚决不同意去别家医院!我要求立刻给患者做疝气手术!!
  我们提出要求书面交代告知病情,并记载转院原因。朴鹤云医生拒绝出具书面告知。我们表示:吉林市中心医院是吉林市最大的三甲级医院,我父亲诊断明确:疝气。我们不同意转院,要求就地抢救治疗,强烈要求办理入院。要求签字为证,朴拒绝。几次要求后,朴医生才开具入院通知单,并告知需要采集核酸和肺CT。
  下午15 :41分,地点:中心医院急诊室
  朴大夫给开了新冠病毒检测135元;肺CT检查358元;血常规36元;采血8。44元;于是开始做这些检查;
  朴鹤云大夫自始至终从来没有一句交代说:“疝气嵌顿十个小时候,小肠会坏死!”
  下午17 :01分 地点:中心医院急诊室
  终于办理了住院手续!先去隔离病房。
  自此:我们到达中心医院急诊室4个多小时,才住上院。

  先入住过渡病房后,朴鹤云医生一直在场,李永斌主任仍未到场,父亲病情加重,疝气的包越来越硬,父亲一动不能动,下着导尿管,有尿,我们多次质问朴医生:为什么不手术?但是几次要求,都被朴鹤云大夫驳回。朴鹤云的理由是,没有核酸结果,手术室的大夫和护士,都必须穿上三层防护服,才能给做手术,眼睛根本看不清楚!所以不能做手术!
  并且说:李永斌主任还没有到医院。
  于20 :00左右,朴医生说李主任到医院了,但是没有去过渡病房看我父亲一眼! 朴大夫还让我们等核酸,这时我父亲气息微弱,突然间,不停地呕吐大量黄绿色胃肠内容物,我们急眼了,多次在疗区走廊大声呼唤医生,朴鹤云医生在场,也说应该尽快手术,又说了一个原因:“现在没有手术室!”。
  一直到进手术室之前,我们一直没有见到过李永斌!
  一直等到半夜22 :40,终于进了手术室。
  晚上23 :00点,李永斌主任在手术室窗口里面出现了,和我们交代了我父亲病情危重,术中及术后有可能死亡。这是我第一次见到李永斌主任,第一次和我们交代病情。
  我老父亲术后9个小时死亡。
  (事后,我问过其它三甲医院的急诊科大夫,如果是车祸,人都昏迷不醒,或者急诊手术,能不能给做手术,答曰这种情况,可以 紧急手术的!)

  第二部分:吉林市中心医院的过错
  1:吉林市中心医院对一名老年急症患者,没有采取积极救治。反复推诿,极端不负责任,延误了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在我父亲到达中心医院后12个小时的术前时间里,没有任何处理措施,患者由轻症变危重,不治身故。 吉林市中心医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2:吉林市中心医院外科疝气组主任李永斌脱岗、空岗:违反了吉林市政府发出的:疫情期间和节假日,加强应急值守工作的规定。
  李永斌主任在节日期间擅离职守,欲盖弥彰,指使朴鹤云医生,违反执业医师法,违背职业操守,漠视人命,交代病情,不敢落笔记录,枉顾真实病情,避重就轻:交代病情说:可以观察,可以等待,不能住院观察,不住院就不用采集核酸。一次又一次,推诿重患。促成病情演变成重患。交代病情:没有真实告知:疝气嵌顿多久会坏死,而是过分交代,术中及术后去重症监护病房,每天花多少钱,还会花多少钱?其目的是什么?朴鹤云医生:作为专业医生,对待病情,没有专业精神,没有客观真实分析病情,就是主观要推诿重患。来保护不能到岗的李永斌主任。
  李永斌主任和朴鹤云大夫自始至终从来没有一句交代说:“疝气坎墩十个小时候,小肠会坏死!” 对一个大夫而言,这是一个医学常识呀!
  3:在疫情期间,国家也有明文规定,急诊患者应当规范急诊急救。吉林卫生健康:2020 10 4 0 24时,全省连续156天无新增新冠病毒病例!我父亲为居家老人,身患急症,等核酸6小时。
  这完全是漠视患者生命!比照一个车祸的,昏迷病人,紧急手术,是可以的!!而是过分强调:可以观察,可以等待,不入住就不用采集核酸。过分强调花钱花钱。强调新冠病毒,并以此为借口拖延时间!
  在留观病房,眼看着我父亲奄奄一息,病志没有记载,没有任何处理,还告知需要等核酸,等李永斌主任来,等手术室,我们作为一名手术患者,到达中心医院12个小时,还没有在手术室排上号???关于病情,没有书面告知,我们多次要求落笔记录,均拒绝。朴鹤云医生:作为专业医生,对待病情,没有专业精神,没有客观真实分析病情,就是主观要推诿重患。
  4:捏造病历!编造会诊记录!
  病历的要求: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真实记录病情的演变及处理意见。并及时告知家属,落笔为证。
  现在这份病志,没有真实客观描述我父亲的病情:真实就是:到达中心医院时:我父亲神清语明,疝囊软。(门诊病志记载)。入院时,已经无力状,疝囊硬。手术前,已经反复呕吐、无力、奄奄一息,没有据实记载,也没有得到任何处理。没有得到任何救治!
  李永斌主任为了掩盖脱岗事实,病历造假!!!写了2020年10月4日17 :53分会诊记录:其中描述到:李永斌主任于2020年10月4日17 :53分,到达病区。查看米余庆后,指出应该手术。我们家属一直在我父亲身边,除了朴鹤云医生,没有别人看我们。并且朴鹤云医生说了:李主任近20:00才到达医院。这时候我爸还在隔离病房!李永斌主任也没有到达过渡病房看我父亲一眼。李永斌主任伪造了一个在现场的假的会诊记录。(事实上,我从未离开我爸一步,一直到晚上11点一号楼6楼ICU手术室窗口里,才第一次见到李永斌主任,我在窗口外面); 当事人患者米余庆,晚上22 :00点进入ICU手术室。
  李永斌主任为了掩盖脱岗事实捏造病历!造假会诊记录!
  5:患者到达中心医院12个小时,没有一人具体联系手术室。待危重状态,仍被告知没有手术室!延误了患者的救治!
  一个吉林市的最大的中心医院,竟然没有手术台,没有足够的手术室人员,延误了患者的救治!
  我父亲,虽然年迈,但身体各项指标还稳定。来院及时,初期心率60次,神清语明,只有疝气,软。有门诊病历为证。历经了门诊朴鹤云的推诿,入院后等核酸结果,没有手术室,一系列,,,,,,造成了一名正常的患者在院期间发展成重患,不治身故。吉林市中心医院负有主要责任。
  吉林市中心医院是吉林市最大的三甲级综合性医院,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普通患者的就医遭遇,我们家属要求:中心医院会同上级主管部门,查明、核实米余庆的就医诊治经过。真实客观的给我们一个答复:严肃处理吉林市中心医肇事医生。
  综上:我们认为:吉林市中心医院李永斌,朴鹤云医生
  违反了吉林市政府发出的:疫情期间和节假日,加强应急值守工作。
  违反执业医师法:
  第二十四条:“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第二十三条: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第二十六条: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第三十七条:(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三十七条:(三)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七条:(五)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第四十二条: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本法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事人原告:米超15662151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