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任先生在山东菏泽购买了一台债权转让的车(宝马X3),有车主况众华抵押视频,照片和合同,签订合同后任先生转账付款鑫达投资公司(一家抵押公司)。购买后这台车任先生一直使用直到2020年11月车辆年审,被呼伦贝尔牙克石交警队扣押了,理由是车辆涉案了,牵扯一起诈骗案!

  
  



  (图为鑫达投资公司微信联系方式)


  

  (图为交警队扣押清单)

  然后任先生就等了一个月江西警察来了三个人,两个有工作证(周科俊和孙文),一个人身份不详,也不提供相关证件,来了就通知任先生说车辆涉嫌诈骗江西高安已经立案了,任先生问具体时间周警官说是2019年,任先生问他具体情况他说任先生无权知道,任先生说我2018年买的车,和车主签订合同正常取得,这车属于我个人财产啊,周警官不承认,强行把车子开走了,然后任先生就打电话问任先生购车的人,他们说他们2019年就在江西做过笔录了,也提供了任先生的电话号码,但是这一年多根本没警方找过任先生问车的情况,然后任先生咨询一个稍微懂办案流程的人说,如果通过江西找到山东,在找到你要车会退购车款,这么扣走你要想挽回损失就是起诉,那就是遥遥无期的路,所以人家才采用的这种方式,所以你想要回你的损失基本不可能了。再说任先生购买在前(2018年购买),他立案在后啊(2019年立案,就是诈骗和任先生也没关系啊,周警官等人解释不上来就说报案过程任先生无需知道,所以就这么强行开走了,扔下一个根本没有几个字的扣押单。


  
  
  



  (图为周警官等人问案后没有明确理由直接扣车的视频截图)

  现在任先生找山东菏泽的,菏泽说那你就起诉江西的,所以任先生没办法了,这官司打10年也打不明白啊,任先生还想问问警方怎么立案诈骗的,谁诈骗的谁,还有这么办案符合流程吗,如果是赃车为什么不抓卖赃的人,如果不是赃车为什么不算我善意取得,还有来的三个办案人当中没有证件的人到底是什么人?

  希望有关部门看到能帮助任先生协调解决问题,还任先生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