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北京,有个好处,就是经常能听到一些“段子”。
  下面我就借一个段子来给本文开个头――
  话说秦始皇,在西安接见苏联皇帝赫鲁晓夫,赫鲁晓夫因为自己的地盘比秦始皇大,所以在许多国事谈判中都格外的傲慢,由此,就气得秦始皇口头失禁,张口就来了一句“ !”,旁边的赫鲁晓夫没有听懂这一句的意思,就拿眼睛看翻译,翻译则是尴尬的问秦始皇:“这句怎么翻译啊?老赫在问呢。”始皇就说:“那就译成‘欢迎’的意思吧。他妈的。”翻译就对赫鲁晓夫说:“我们的总统说是热烈欢迎你的到来。”赫鲁晓夫很高兴的回去了。
  回去以后不久,秦始皇受邀访问苏联,对待礼仪之邦的秦总统的到来,赫鲁晓夫非常重视,还特别在机场安排了800人的仪仗队,并亲自做了具体部署,等秦始皇下了飞机检阅仪仗队的时候,没料想800士兵面带桃花、齐声高喊:“秦始皇, !秦始皇, !”
  
  朋友和我出差,去青海,上飞机之前,发现自己香烟快没有了,于是去机场商店卖,拿出100大钞,说:“来一包三五。”机场三五,都是15一包,而店员给朋友两包,朋友正想说只要一包,那边店员已经把钱找了过来,朋友一看,店员找的是90,于是也不说话,揣起香烟钞票就过了安捡,上了飞机还跟我说:“今天遇到傻逼了,嘿嘿,买一包,给两包,还找错钱了,明明是15一包,怎么算都是错了的。”他笑,我也笑:“未必啊,老人说,只要错买的,没有错卖的啊。”
  下飞机到西宁,朋友邀买青海特产,拿出买烟找回的50块钱,店员说是假的,拿出另外的两个20元,店员还说是假的,朋友不信,拿验钞机器验了,果真是假的,朋友大恼,出了特产店之后就问:“到底谁傻逼啊!”我在一旁大笑。
  
  坐牢的时候,我还有一个有趣的朋友――老二。
  共军因为盗窃罪,判了他七年,他说他冤枉,每天都说,几乎说了七年。
  问怎么个冤枉的,他就说,其实,我只捡了一根绳子,他们就判了我七年,你说我冤枉不冤枉?
  我说,确实冤枉。但法院绝对不会因为这一根绳子判你七年的。
  他一脸苦恼地说:“我真的只是捡了一根绳子。在赶集的时候,我在街市上看见一根绳子丢在路边,我觉得这么好的绳子就这么丢了未免可惜,于是我就捡在手里回家了,回到半路,我发现绳子后面已经被人拴上了一条牛,我觉得反正是捡的,又不怪我,我就把牛也带回家了。”
  听到这里,我有些诧异:“你即使是偷了这条牛,根据现在的法律,也不会判你七年啊,顶多两年。”
  他说:“就是啊。可是,等我把这条牛牵回家,拴起来以后,才发现这条牛身后还跟了一条小牛犊子。”
  这时,我才有点想笑,四年判罚应该有根据了,即使勉强。
  然而老二精彩的还在后面。老二说:“谁他妈的知道,这老牛带了牛犊还不算,它到我家不到一个月,就生了一个更小的牛犊子,你说它这不是害我么?”
  我说是的,你还回去不就没事了?捡来的,还回去,不就不算盗窃了。
  “谁说不是呢?可是问题是,我不知道该还给谁啊,大街市上那么多人,我知道这牛是谁的啊!”
  “也是。”我点头。“那么,后来你是怎么处理的呢?”
  “后来?后来我就找这个牛的主人,找了三个月都没有找到,我就把三头牛都卖了,卖掉以后,我就给自己买了一个拖拉机。你说,我这个能算是盗窃么?
  “不算。”我说:“你应该上诉。”
  “别了,你别害我,我不能上诉。”
  “这,又是为什么啊?”
  “因为我知道,这个拖拉机是别人偷来的,我上诉,他们会加上我一个‘销赃罪’的。”
  我大惊,我愤然说道:“ ,原来你比老子还懂法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