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前立案,仲裁后,中级法院强制执行,到了区法院拖延执行,执行局不作为,任何投诉方式都以不在受理范围为由不予处理。
  太子河区法院不为百姓办事,不替百姓着想,不为民解忧
  法制国家,法,何在?
  执行难是普遍存在的问题,但是无故拖延执行,又是为何?
  现百姓想自己购买社保,但是原工作单位不办理解除劳动关系,协商无效,法律程序仍无效,仍不执行,太子河区执行局不作为
  百姓官司打赢了又如何,法院不执行,又有何用?法院用来干嘛的,养活一群白吃饭的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