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社局有错不纠遭我举报



  您的事项已提交,国家信访局将按照《信访条例》有关规定办理。请您耐心等待,不要就同一事项重复提交。

  向国家信访局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网上提交的精确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7 :30。

  被反映人(单位):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被反映人(单位)地址:江西省 南昌市 市辖区

  被反映人职务:局长

  问题类别:劳动和社会保障 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职工养老保险

  主要诉求:

  请求国务院交办江西省党委政府一把手批示责任单位(领导确定)一把手包案。请求南昌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纠正、恢复省一建公司针对我的停保。



  南昌市人社局有错不纠遭我举报

  国务院:

  一、针对信访号为36002021010507014276931的省长信箱信访件,省国资委受理后,于今年2月24日向系统上传了江西省建工集团公司、江西省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的答复函,其中写“并按当时改制政策对其足额支付了‘买断工龄’费用(生活困难补助费)”

  1999年国家劳动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颁布的《关于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中规定:“任何单位都不能以‘买断工龄’等形式终止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

  二、省一建公司作恶、作孽、作假太多,布局和套路太深,详见《影子公司永不倒、劳工血泪、最腐败的国企改制!》、《骗子的套路:给你讲一部分事实,关键的地方偷换概念(构陷和造假)!》、《江西省一建公司恶行劣迹全记录》。

  三、根据《劳动合同书》、《 年度缴费工资(工资总额)汇总花名册(一)》、《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上面记载的劳动者的身份证号码均为360121680101055 ,这是我黄剑平的15位数的身份证号码,同名同姓的人多了去,但身份证号码是唯一的,身份证号码是鉴别本公民与其他公民的唯一法定符号,二个影子公司以偏概全,指责我以罗建平(别人)的名义在省一建公司工作,与事实不符,纯属诬陷。

  四、针对信访号为36002021033006031877573等三封省长信箱信访件,南昌市人社局信访科均以四年前某信访件“在规定时限内未提出复查申请,根据《信访条例》的规定,不再受理。”

  1、三封信访件在诉求和内容方面迥然不同,不可按重复件处理,不可按第 的复查期限来套用。

  2、2018年某日我偶然在网上搜索到了法释〔2002〕25号第十五条、法发〔2015〕13号第6条,知悉只署名没签名的裁判文书无效,信心和意志得以恢复。本人属于弱势人群,在实力和认知方面都落后于人,只要本人没有故意怠于申诉(请求复查),该局以上不受理的理由显失公正。

  3、该局社保中心的同志在办理停保的过程中确实存在诸多过错和单纯,被人蒙蔽了,有错必纠,实体理由大于程序理由。

  此致

  敬礼!

  黄剑平

  18979195245、hao13027241181at 163。com、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