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合网广州珠江新城店虚假宣传,乱收费,拒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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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百合网广州珠江新城店 :诱导消费,虚假宣传,乱收费,拒绝退款,合同存在霸王条款,不提供合同附件,不同会员不同分店价格不统一,不提供服务,拖延开发票,诱导在文件上签字,总部和分店相互扯皮
2。本人于2017年9月28日百合网广州珠江新城店(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花城大道 85 号高德置地广场 A 座 2606)周老师(百合业务员)邀请到店,到店后被安排到了一房间和陈彦辉(百合资深爱情顾问 经理)洽谈,当天和陈彦辉签订百合网婚姻介绍服务合同,微信转账消费人民币39999元(收款单位:百合网,多次要求该司开具发票未果,经过多次沟通,终于在三个月后于2017年12月开出相关发票,合同服务期限:自2017年2月11日起至2018年9月27日止。
合同签订两三天后因为看到这家店的负面消息是2017年9月份的,加上在签合同之前,陈彦辉承诺最少见12个,一个月最少见一个,我的服务是至尊会员,原价29万多,是专属资深爱情顾问加团队服务。10月份之前促销,最后一个名额。陈彦辉承诺在39999的服务,是百合较高级别的会员,名额有限。一年合同到期之后,服务人数无上限,直到推荐到领证为止。同时需要我答应,在成功之后,作为他们成功的案例,进行宣传。然而在签字的时候写了陈写了6个,但我要仔细看合同的时候陈彦辉敦促我尽快签字,百合网是上市公司,没有任何问题,会为我进行专属服务,有问题可以找百合总部。我犹豫,名额为什么从12变成了6,陈彦辉解释名额无上限。然后我就签了合同。时间是晚上11点多。
第二天第三天的时候,睡醒仔细看了合同,发现合同有很多霸王条款。加上负面信息和销售,并未把口头承诺写进合同,心里不安,我要求退款39999元,被该司各种理由拒绝。后来在销售红娘的共同诱导下开始一面怀疑,一面接受服务。中间有这都是不愿意见的人,非要我去见。有事先跟红娘说过,不合适的人除非不算名额就可以去见。红娘宾丹老师同意了,然后去见了人,话也不说,不到十分钟,男生就找机会尿遁了。在心情乱糟糟的情况下,被红娘拉出去,连哄带骗签了,见了的人的。不知道是不是怕事情被揭穿,第二天第三天当天见的人就把我删了微信。根本没有形成有效沟通。中间多次打电话找总部和微信跟红娘老师说我要退款。都被红娘隐瞒不报,并且不断,诱导我,连哄带骗说是会给我介绍优质的。每次都是甜言蜜语,反复强调次数无上限。后来又陆续见了两个。
终于服务到2018年1月2月,后来红娘老师就是各种推脱,不是请假就是休假,就是在外面,再不然就是,稍后说。后来就不了了之,整个过程从未主动打电话沟通。过程中销售,一次电话也没打过。根本没有所谓的love双重奏,也没有所谓的心灵匹配测试。此时感觉不对,就一直跟红娘沟通,然后从3月份开始。就一个人也没有见过了,红娘老师只是例行公事,在我多次敦促下才会推荐,一个月最多只推荐一个。如果不满意,则没有下文,不了了之。绝对不会进行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推荐。后来再多次敦促,红娘宾丹老师发了一张照片,背景资料也没有,只问我愿不愿意去见。我要求提供背景资料,红娘说还没有做。后来又不了了之。
再次要求退款,此时红娘的解释是合同是百合网的标准合同无法退款,是我不愿意去见,是我从来不反思自己。然后对我的性格着装,各种批评。推诿责任。忍无可忍,打了400电话打了多次400电话,只说向上反馈。从来没有总部的一个人主动,反馈过事情进度。每次都是400,直接拦下来给到分店联系我。分店经理态度恶劣,并威胁我,说需要我负法律责任。后来找了广州12315,一个月没结果。然后又想办法找到总部前台电话,要求转相关部门,处理退款。没有反应,同一天找了工商局举报北京市朝阳区望江工商所反馈很快。因为霸王条款确认属实。工商所说,将会给予百合总部,警告处分投诉。后来,事态扩大。百合总部华南区负责人张小姐,开始的时候态度强势,后来经过协商,愿意退款8000。张小姐声称,陈彦辉的承诺不作数,只认合同。红娘老师平时确实喜欢哄连哄带骗。公司已经作出处罚,员工已经离职。由于公司已经产生了成本,不愿退全额。但是我认为本案当中,百合网涉嫌欺诈消费者,诱导消费,诱导签字,不提供服务。
还有一个问题,我问过其中一个会员。别人是交1万块,可以10个。我却是39999见6个。分明有很大的问题。至于百合网的,服务水平和人员素质,不想评价。本人承诺以上情况全部属实。
3。 现在此次事件已经对本人的时间,情感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和伤害,现在希望退回所交全额服务费,终止合同。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9-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