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权力滥用,筑牢笼子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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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权力滥用,筑牢笼子是关键
原双流一派出所副所长接“私活”关押嫂子,李彪被双流法院以非法拘禁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其他参与人员判处了6至9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5月16日四川新闻网)
堂堂一名派出所副所长,竟然知法犯法,带领派出所一帮人干“私活”,非法拘禁自己的嫂子。即便自己的嫂子有诸多不是,也应该由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而轮不到派出所副所长动私刑。这一事件看似偶然,但也有其发生的必然性。这一事件再一次把权力的滥用问题推到了风口浪尖,公权滥用问题亟需解决。
派出所副所长接“私活”,再一次凸显权力的膨胀和被私用、被滥用;监督制约滥用权力的笼子尚不健全和完善。在这名副所长的眼里,权力就是自己的,谁也奈何不了他,想关谁就关谁,权力之大,唯我独尊。公安干警滥用权力,既给案件当事人造成了伤害,也让广大人民群众没有安全感,因为谁都有可能是派出所民警们“私活”的牺牲品。
面对李彪等警察的如此罪行,面对权力的被滥用,难道我们的国家和社会就没有相应的“笼子”来监督和管束吗?看来制定权力的“笼子”,并对权力实施强有力的监督和管理已经迫在眉睫。为了杜绝此类因权力的过度膨胀而被滥用的事件再次发生,我们必须从多方面入手,及时给膨胀的权力戴上强有力的笼子,对权利加以有效管控。
公安干部队伍的形象关乎国家形象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更关乎整个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相关职能部门一定要用一个有效的法律笼子、制度笼子和舆论笼子来监督和管好权力,让权力在正确的轨道内正确运行,以真正保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3-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