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名举报安徽蚌埠市怀远县政法委书记金梅恶意非法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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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城关镇的领导不是第一次强拆了,2015年8月5日怀远县城关镇又有百姓因为阻止非法强拆而跳楼,请求中央、各位领导关注!
控告书
控告人:仲伟银,身份证号码:340321196708160311。住址: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城关镇禹王路沿淮巷25号。
控告人:邵华,身份证号:340321196803245946,住址同上。
被控告人: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政法委书记:金梅,上任派出所指导员:顾飞。城关镇党委书记马连军,镇长刘明华,副党委书记金红云,主任顾会霞。
事实和理由:
由2013年12月当我和妻子在外打工,回到家里时,看到家房子和屋内的财产都没有了,一打听,才知我家被怀远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偷拆了,强占了。屋内东西有清单,我知道后马上到当地,永平派出所报案不受理,又到各个部门去报案无人理,没有办法开始上访,上访后这两年中我被永平派出所顾飞打成重伤还关押85天。
最后我向中央政府控告他们这些人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给我家造成,经济损失和精神、身体造成严重伤害,希望中央政府给我们平民百姓一个公道。让我有一个住的家。
举报信
2015年8月10日邵华和仲伟银夫妻两人再次因为2013年合法住房被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城关镇政府偷拆一维护合法权益,没有闹访,2015年8月24日却被当地政府从北京马家楼强带,仲伟银被救护车带到怀远县城关镇医院软禁,邵华则被怀远县城关镇民警押到安徽省蚌埠市第二看守所拘留,一直关到9月2日,因为邵华父亲生病去世,子女担保,才肯放出来为其父亲送葬。当天晚上,怀远县城关镇代表宣布邵华被逮捕了,不准离开怀远县,否则将以潜逃犯抓回并判刑。邵华究竟犯了什么法?当地政府违法偷拆不犯法?受害人维权就是犯法?
2014年邵华因怀远县城关镇永平派出所副所长顾飞打伤,至今还有内伤和淤血。现在又被无理逮捕,天理何在?2年间邵华、仲伟银两人一直为此事市、县政府、城关镇政府来回奔波,无家可归,事情没有解决,身体情况却越来越坏,尤其仲伟银身体情况很不好。两人都急需要治病,而至今没有得到任何赔偿和补助。请求各位领导,为百姓主持公道!
申诉人:仲伟银 13671635500 邵华17710047016
原住址: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城关镇禹王路沿淮巷25号。
重大控告并举报
举报人:邵华,女,汉族,1968年3月24日生,住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城关镇禹王路沿淮巷25号和7号,身份证号码340321196803245946,联系电话18155291513。
举报人:仲伟银,男,汉族,1967年8月16日生,司机,住地址同上,身份证号码340321196708160311,联系电话13671635500。
被举报人: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城关镇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刘明华;职务:镇长。138055215258
被举报人: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城关镇党委副书记李永
被举报人: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公安局永平派出所副所长顾飞
一、控告并举报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城关镇镇长刘明华等领导干部涉嫌恶意打击报复,非法偷拆毁坏房屋,非法拘役、并实施暴力伤害,非法胁持、绑架、软禁,限制人身自由等系列侵权犯罪。
(1)、2012年6月本人邵华和爱人仲伟银正在上海打工,听说城关镇政府对我们的房屋准备实施拆迁,因此我们回家等候对房屋测量,城关镇党委副书记李永当面对我们说,因为本人曾上访举报过原城关镇领导干部,并造成原城关镇领导干部被判刑,因此对我们的涉拆房屋不予测量。
(2)、我们回到上海继续打工,2013年12月份因对拆迁事项不放心,我们回到城关镇,发现房屋已被拆除。
(3)、我们找到城关镇政府交涉,镇长刘明华对我二人说,你不是会上访吗 ?你到中央中南海拿个解决方案回来,我给你解决。
(4)、按照镇长的要求,我于2014年2月份,中央两会期间上访中央中南海,要求中央领导对我们房屋被城关镇政府非法偷拆事项予批示并给予解决方案。
(5)、自2014年至2015年3月在我上访过程中,怀远县公安局对我实施多次批捕、拘留,至今城关镇派出所已对我实施4次拘留,2014年2月25日第一次拘留我时,城关镇永平派出所副所长顾飞将我带到怀远县公安局第一审讯室,由多名警察在场,由顾飞对我实施辱骂、殴打,(造成我鼻骨骨折,至今未康复)、并由两名警察暴力强迫我在一些材料上按手印。
(6)、2014年10月21日,在蚌埠火车站,由怀远县信访局廖科长带队,由信访局、城关镇政府、文昌社区工作人员十余人共同组队将我绑架劫持带上车并将我拉到怀远县招待所,实施软禁,2015年2月5日由怀远县公安局副局长及县信访局廖科长等5人在北京长途汽车站派出所将我胁持回怀远县,被软禁在怀远县招待所达5天。
(7)、2015年6月10日我妻子(邵华)第6次被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公安局第一刑警科非法拘留、软禁。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公安局永平派出所一名姓周的警员签字拘留的,被迫服用不知名的药物,还强制在伪造文件上按手印,又被无理关押10天。
二、请求中央领导关注本案,请求中央领导给予批示,请求中央纪委和最高检察院对本案予立案调查,并对城关镇党委书记马连君等一干涉案违法犯罪人员依法实施责任追究,要求城关镇政府等侵权责任方承担制造本案引发之一系列全部经济赔偿责任。
请求中央各大媒体关注本案并给予曝光,为百姓主持公道,主持正义!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6-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