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野县城管局对城区户外广告宣传加强管理
  为维护整洁有序的城市形象,巩固省级卫生城创建成果,县城管局决定进一步加强对城区户外广告宣传的管理。自2014年3月10日起凡在城区内悬挂(张贴)宣传品、举办车展、宣传车游行,举办开业典礼等城市户外广告宣传活动的宣传业主单位(个人)一律到县城市管理局四楼环境艺术科申请报批。

  日前县城管局印发《关于对城区户外广告宣传加强管理的通知》1000份并由局市容五个中队对城区主次干道沿街商户逐户发放。该项措施改变了以往广告审批与执行监督全由中队管理的状况,审批权与监督权分离有效地预防了权力腐败,使城区广告管理更加规范化、合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