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大庆商品交易所诈骗血汗钱
文章目录
新华大庆商品交易所和新华大庆产权交易所一家公司,都在诈骗血汗钱,新华大庆商品交易所诈骗血汗钱
本人将深度解剖位于新华大庆产权商品交易所几及会员单位的丑恶嘴脸,新华大庆商品交易所005会员位于京基100的47楼的深圳国金盛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非法期货诈骗黑爪,争取以此挽救无数的后来者。
交易平台:新华(大庆)商品交易所
主人公:新华(大庆)商品交易所005会员单位(深圳国金盛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交易品种:龙油,骗子账户 :23001669851059966666
本人孙先生,男,371325198702271919。新华(大庆)产权交易所的实盘账号:005904272164273;被骗人民币19。4万元,QQ459150067,电话15281686276。
下面本人从企业资质及诈骗全过程为您揭晓:
2016年01月29日 02月02日,本人被一系列引诱后根据被业务经理李老师的引导进行网上石油开户及交易操作,被骗人民币合计194011。74元,犯罪嫌疑人涉嫌网络诈骗。
事实经过
我的受骗的经过大致是:自称李兰娇的人以网友和原油客户经理的身份打着股票分析推荐的名义,通过推荐股票收取千分之八的高昂手续费(正规证券公司收取万分之2。5或者3),及现货石油的高收益性,买涨和买跌都可以赚钱,几乎稳赚不赔的幌子,并不时在朋友圈发送石油交易获利截图(实质为虚拟交易截图,从未说明)的方式,设局引我入套招揽进行原油交易。在其推荐的公司官网客服咨询引导下开户,其官方网站客服声称是建设银行第三方存管,完全可以保证资金的安全。
在客服人员的欺骗诱导下,我进行了开户,并在其指引下进行系列买卖的操作,促使频繁交易缴纳高昂手续费,到3月底短短50天时间通过交易累计亏损人民币194011。74元。起初,我以为是我个人的原因,亏损了算自己倒霉,然而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
时间到了2016年8月5日,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在网上看到了很多实名举报和维权的帖子,并观看了很多视频报道,说这就是一个骗局,这是新华大庆商品交易所的一个赤裸裸的设计好的骗局,我马上和其他受骗客户取得了联系,震惊地发现了这整个过程就是一个精心设计好的新型骗局!是一个吃人不吐骨头、让你倾家荡产的骗局,前几年是现货白银,现在改头换面成了现货原油,只是行骗载体由贵金属变成了原油。做为投资人,我们知道投资有风险,但根本就不知道风险能达到能几天之内,乃至几分钟的时间使人倾家荡产。
所谓的建设银行第三方存管就是虚假宣传诈骗。
建设银行为了推卸责任,也发表声明,内容如下 :
我行企业级电子商务支付服务(简称“E商贸通”)是依托我行结算网络和支付渠道为企业级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支付结算服务。近日,部分客户来电来函向我行就“E商贸通”相关问题提出咨询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E商贸通”主要为企业级电子商务平台及平台会员提供出金、入金、查询等支付结算功能。“E商贸通”业务并未为平台提供资金监管、托管、存管功能,也未提供代理理财、代理销售等服务。针对部分企业假借我行名义进行不实宣传的行为,我行依法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的规定,交易场所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有关要求进行管理。我行按照国家及地方管理规定,要求开通“E商贸通”服务的交易场所提供有关部门同意其开展业务的许可。客户如对交易场所资质存在疑问,建议向有关部门咨询和反映。
三、我行发现个别交易场所及其代理商、会员服务机构存在夸大交易收益并通过QQ群、微信群、网络直播平台、论坛等方式指导客户进行交易操作的行为。请客户充分认识风险,谨慎操作,确保所有操作均是个人意愿的真实表达。
四、我行已在客户“E商贸通”服务协议中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请客户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及交易经验审慎选择交易场所,明确交易场所的交易规则并同意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我行不对客户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中国建设银行
2016年8月2日
链接地址:http :ysp。dq xee。comnews878。html明显臭不要脸,出问题了,你来提示,新华大庆商品交易所非法经营,你为什么给他开立结算账户,为什么以前配合新华大庆商品交易所默认银行第三方存管服务,现在投诉的多了,中国人民银行已经追查,相关服务各大银行都在收线,从中可见一斑。
我认为,新华(大庆)商品交易所涉嫌非法经营期货交易、会员单位及其员工,涉嫌构成了电信诈骗。证据如下:
一、虚假宣传欺诈,诱骗上套
新华(大庆)产权交易所和会员单位业务员以夸大收益、隐瞒风险的手法,只宣传的是他们有优秀的操盘团队,有老师的一对一指导,盈利大和风险可控,骗取投资者的信任,诱骗客户开户,对客户交易时没有任何风险提示,以达到其盈利的目的,涉嫌违反《广告法》。
二、虚假监管欺诈,诱骗入金
新华(大庆)商品交易所和会员单位业务员代开户时明确说明:交易资金属于第三方监管。但从每一名客户打印的银行交易流水可以看到,实际上并不存在三方存管协议,以建行为例,目前公司发表声明:新华(大庆)产权交易所只不过是在建行的网银中一个E商贸通模块,添加了新华(大庆)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一个商户结算账户!所有资金其实只是转到新华(大庆)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账户,完全不符合一户一码制及第三方存管的约定。开户交易的客户资金没有流向市场,更没有流向国际市场。
客户在其软件里面操作,实则操作的只是一个虚拟的数字,无论客户买多卖空都不影响国际价格。你们就可以用虚拟货币来玩我们的真金白银?保证金和交易金是一回事吗?
引用中国证监会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办公室胡经生处长的话说:交易场所发展会员,会员对外报价,投资者与会员成交,实际上就是做市商,实际上没有交割。这连赌博平台都不如,赌博平台至少是公平公正。
三、虚假交易欺诈,诱骗钱财
2011年11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清理整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2013年六部委《关于禁止以电子商务名义开展标准化合约交易活动的通知》,明确规定:自本决定下发之日起,除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或国务院批准的从事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外,任何交易场所均不得将任何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任何投资者买入后卖出或卖出后买入同一交易品种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5个交易日;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权益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其中,集中竞价包括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交易系统自动匹配成交都是不允许的。除依法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期货监管机构批准设立从事期货交易的交易场所外,任何单位一律不得以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
中国证监会发言人胡经生代表会领导发声强调:现货必须是100的实物交易,期货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而新华(大庆)商品交易所和会员单位的交易是:
(一)交易品种具有违法性:
根据商务部令2006年第24号公布《原油市场管理办法》规定,厦门石油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和会员单位经营的原油现货,完全不符合上述条件,却以与会员单位一起诱骗投资者交易“现货原油”,交易标的物违法!
(二)交易的价格具有欺骗性
新华(大庆)商品交易所和会员单位使用的电子软件都是自制盘,没有列入公安监控体系;商品价格和国际接轨,说明了所谓的交易是虚假的,假设外部价格没有了,公司就没法运行,大家就没法进行现货交易,这不是荒谬么?!所以,客户在电子盘里面操作,实则操作的只是一个虚拟的数字,无论买多卖空都不影响国际价格,价格成为一个用来确定内部胜负的指标,实际上形成了“零和”的对赌。
同时,平等的买卖双方,客户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向自己的交易对手缴纳交易手续费、隔夜费和点差,而交易对手不仅无需缴纳这些费用,反而是收取这些费用。就是说,这种对赌交易,在制度上就设定了客户在开始和持续期间必须向自己的对手付钱,起点和过程都是不公平的。可以说,这种交易连赌博平台都不如,赌博平台至少是公平公正。
(三)交易对象为标准化合约。
客户购买的“龙油1000、龙油500、龙油100”等现货,除价格、交货地点、交货时间等条款外,其他条款相对固定,属于标准化合约。交易者将此类合约作为文易对象,订立合约时,并非全额付款,而只缴纳商品价值的一定比率作为保证金,即可买入或者卖出:合约订立后,允许交易者不实际履行,通过“订购”和“回购”两种方式反向操作、对冲平仓方式,解除自己的权利义务。
这些都构成了标准化合约。
(四)交易行为属对赌式交易
交易中,除了会员单位即经营方、客户双方以外,没有任何其他第三方,经营方在接客户的单子后,也没有在国际市场对冲保值,所以,这种交易行为完全是“你亏我赚、你赚我亏”的对赌。在实践中,有无数血本无归的客户,但是却从没有亏得要动保证金的会员单位或代理商。
(五)交易方式为公开方式集中交易。
新华(大庆)商品交易所和会员单位通过电子盘,通过连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机制等交易方式,安排众多买方、卖方集中在一起进行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集中、信息集中、商品集中),并未促成交易提供各种设施及便利安排。
根据以上事实、结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报案人认为:新华(大庆)商品交易所和会员单位所设的交易系统,其所交易的原油,从根本上讲,目的也不是为了组织交易、现货交割,也不是通过配套服务来盈利,而是以标准化合约为交易对象,而不以实物交收为目的或者不必交收实物的交易,并且面向不特定的人、采取集合竞价、连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以保证金制度和高杠杆进行操作,做的是对赌的市商模式,通过买卖价差获取利润,照搬期货经营模式,完全具备非法期货交易活动的目的要件和形式要件。
因此,这完全是借现货交易为名,交易的是统一格式的契约,采取保证金制度、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和双向交易、对冲交易等交易机制,行期货交易之实,但却又叫现货,根本就是是平台精心设计的网络电子赌博,根本就是一种精心设计的新型骗局,明目张胆欺诈投资者!进去的客户无论是谁最后都是亏的血本无归,只是时间长短问题。没有实物交割的虚拟交易,与赌博无异,甚至比赌博还不如。
根据《证监会关于做好商品现货市场非法期货交易活动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2013年12月31日证监办发〔2013〕111号)附件《关于认定商品现货市场非法期货交易活动的标准和程序》的规定:商品现货市场组织的交易活动构成非法组织期货交易的,其会员、加盟商和代理商等代理投资者进行交易的活动,同时构成《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款所称的“擅自从事期货业务”。不具有期货交易资格,却诱骗投资者交易,并通过操纵交易数据进行虚假交易,骗取投资者财产,这完全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规定,构成网络诈骗罪。
那么交易所是如何答复商务部的呢,我们看看新华(大庆)产权交易所是如何自己打脸的,而且是厚颜无耻的说了什么,我们去看看:网址如下:http :www。dq xee。comnews875。html
新华(大庆)商品交易所避重就轻的说没有经营原油,所有不需要原油仓储,厚颜无耻的说自己经营的是以指数为标的物的合约交易,那么请问新华(大庆)商品交易所收取手续费的同时,既然没有实物交割,为什么还要收取高昂的隔夜费,请问隔夜费从何谈起,还说自己完全符合国发【2011】38号,国办发【2012】3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纯属瞎扯淡,下面请看看上述文件的内容吧:http :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2 0720content4326。htm
从文件内容的第一大项:(一、全面把握清理整顿范围)本次清理整顿的范围包括从事权益类交易、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以及其他标准化合约交易的各类交易场所,包括名称中未使用“交易所”字样的交易场所,但仅从事车辆、房地产等实物交易的交易场所除外。其中,权益类交易包括产权、股权、债权、林权、矿权、知识产权、文化艺术品权益及金融资产权益等交易;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是指以大宗商品的标准化合约为交易对象,采用电子化集中交易方式,允许交易者以对冲平仓方式了结交易而不以实物交收为目的或不必交割实物的标准化合约交易;其他标准化合约,包括以有价证券、利率、汇率、指数、碳排放权、排污权等为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
以指数为标的物的合约交易也属于需应该清理整顿的内容,而新华(大庆)商品交易所凭借当地黑势力,厚颜无耻的说,自己完全符合有关规定。
那么交易所所在的金融办等管理机构是这么说的呢,我们过去看看:
网址如下 :
http :www。hljjrb。gov。cnnewsshow。php ?cid等于27id等于1896
具体内容如下,各位请看第14、15项:
黑龙江省各类交易场所备案信息公示表
发布时间:2016 04 26 文章来源:黑龙江省金融办
序号 名 称 所在地 设立时间
(批准时间) 注册资本
(万元) 股 东 交易产品
通过国家清理整顿检查验收保留的交易场所
14 新华(大庆)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 大庆 2011。11 3300 新华(大庆)国际石油资讯中心有限公司,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筑设计院 化工产品(聚丙烯、聚乙烯、阴极铜(1吨)、动力煤、塑料、pvc、阴极铜(5吨)
15 新华(大庆)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大庆 2011。11 1000 新华(大庆)国际石油资讯中心有限公司 (无备案交易产品)
注: 1。按照各类交易场所在黑龙江省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备案信息为依据予以公示。
2。各类交易场所未经黑龙江省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不得在非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也不得开展任何包 括发展客户、中介、业务宣传等具有经营性质的活动。
新华(大庆)产权交易所在黑龙江省金融办竟然没有备案,并且在没有得到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非法设立分支机构120多家,在全国造成了恶劣影响,无数受害者倾家荡产。这完全是非法经营诈骗,干的就是伤天害理的事。那么再去看看其他受害者在金融办进行留言互动,金融办是这么说的呢,我们去看看,网址如下:
http :www。hljjrb。gov。cnmessagelist。php
很明显,种种情况都直指新华(大庆)商品交易所非法经营期货交易,那么受害者如何维权?报警处理有用吗?警察立案处理了没用?为什么交易所现在依然在运行中,其中黑幕还需要进一步揭开,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百度搜索,新华(大庆)商品交易所骗局,你可以看到更多的内幕,请有良知的人们快速传播,减少受害者吧。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6-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