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全国人大代表 :
  您们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是国家的精英和栋梁,是百姓的贴心人。我弱势群体受害人的母亲,万般无奈向您们求助,希望能为民伸张正义,主持公道。
  我女儿 : 现 年24岁,聪明能干,善良诚实。
  职 业:五爱市场业户,国家纳税人。
  事发地点:沈阳惠工街169号 北辰大酒店右侧马路边 长客总站对面
  我女儿2011年8月2日,去北京看姐姐。8月11日乘动车D11次返沈阳。
  我女儿回家路上,走到报亭买饮料等待打车时,一辆出租车刚停在路边,两个人就激烈地打起架来。围观的看客们冷漠观望,有个好心人出来拉架。警察上来就抓拉架的人,不抓打架的人。我女儿看见就着急地说:“你们抓错人了,他不是打架的,是拉架的。”一句见义勇为的正义之言,遭飞来横祸,不幸坠入黑色钓鱼陷阱,被警察强行抓进沈阳惠工派出所。
  当晚我赶到惠工派出所讲道理,我女儿是协助警察不抓错好人说了一句真实话:“你们抓错人了,他不是打架的,是拉架的。”完全出于她的善良本性,主观上并无恶意,见义勇为也是公民应尽的义务。
  挨打的哥身上轻微伤都不够走人了。拉架人陈树成先生也许是在我女儿的证明下,或者是交了重金赎自身被放走了。就是不放我女儿回家。
  我向督察投诉,督察干预无效。惠工警察说:“找督查没用,找公安局长市长都没有用!”求助110,110让惠工接警,我女儿被惠工警察绑架了,真是滑稽可笑。给局长市长和电视栏目《正在行动》打求救电话,是卖南航北航飞机票。朗朗乾坤,法治和谐社会我求助无门。
  我向所长赵维江等人多次请求放我女儿回家。因为夜深人静,我无能为力按照他们的指令找到所谓的“人”,遭到蛮横拒绝。
  如果,当时我有人民币十万百万就能从沈阳惠工派出所,在庄严的国徽下,将我女儿在黑暗中赎出来重见光明。
  警察栽赃陷害说我女儿和打人 拉架人是一伙的,刑讯逼供,非法拘禁一天一夜,威胁要送拘留所。
  12日下午1点多,在派出所里致人精神失常,我女儿将派出所门玻璃用手砸得粉碎,鲜血直流,胡言乱语。
  在我女儿极度疲倦,伏案朦胧昏睡,意识不清的状态下,不法警察为推脱罪责,急切荒诞的诱供和胡编乱造假口供,我当场提出抗议。
  我在“担保书”上将非法拘禁事件造成的严重后果写的很清楚:“2011年8月11日我女儿乘北京-沈阳的动车到达北站。6;22分-12日下午2点10分被惠工派出所“拘留”导致状态不佳,我带出看病。
  回家后,仍不吃不睡,大哭大闹砸东西,要杀人放火,午夜挥舞菜刀到处乱砍,将纱窗拽下和物品扔到楼下,口喊冤枉。拿着菜刀指着我说‘我被警察关在门里,你在门外看着不救我!我好恐惧!你知道吗 ?’要跳楼自杀,点火自焚。后被强行送进精神病院。换衣服时,我看见她前胸胳膊有淤青,她说是警察打的。
  我去五爱派出所和教导员谈了11日我女儿在回家路上,被惠工派出所抓去做证人,刑讯逼供非法拘禁一天一夜,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
  我问韩佳威警官:“2011年8月12日,韩警官去惠工派出所,是因为我女儿是五爱市场业户出警 ?还是联合执法?”
  韩佳威警官说:“都不是,是你向沈河督察投诉,督察指派我去维权的,我到那一看,你女儿什么都不够,就放人了。”
  什么都不够?将见义勇为的柔弱女孩非法拘禁一天一夜,致人精神失常,是中国共产党的天下吗 ?
  我多次找惠工派出所讨要说法,要求去精神病院探视病人,报销医药费。惠工警察屡次逃遁。以此案例显而易见;沈阳惠工派出所是目无党纪国法,肆意残害无辜百姓而不负任何责任的坑人黑洞。
  如今我女儿不能正常生活和工作,必须有人陪护,提起派出所遭遇情绪失控。给我平安家庭带来无尽的精神痛苦和灭顶之灾。
  我女儿悲剧不是个案,警察草菅人命胡作非为。做好人遭祸殃,是中国社会的悲哀!也是正义对邪恶的社会问题。法治和谐社会依法维权堪比登天难。
  沈阳有关部门声称非常重视,查办此案,至今没有处理结果。推诿扯皮不作为。巨额医疗费让我难以承担。
  请问?我女儿见义勇为犯的是中华人共和国哪条法律?
  中国是法治社会吗?受害老百姓维权为什么如此艰难?
  自古以来社会混乱是由政治不明造成的。治安混乱是由民不聊生导致的。为国太民安,繁荣富强,依法治国,铲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权,弱肉强食的伤害事件不要屡屡发生。人大代表是国家的精英和栋梁,也是百姓的贴心人。咱们中国老百姓活得不容易,经不起冤枉和残害的折磨。
  希望全国人大代表重视此案,与会提议 ;对无视党纪国法残害无辜百姓的警察不该姑息养奸逍遥法外,要依法查处。请为民伸张正义,主持公道,!


  受害人母亲

  沈阳惠工派出所环境恶劣的监牢【2011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