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杏花岭三桥办事处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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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仍较突出,工程非法分包、层层转包仍是造成拖欠的主要原因,在这其中,政府市政工程、新城镇建设资金不到位、施工单位垫付造成的工资拖欠问题呈现上升趋势,国家相继出台政策遏制此类事件发生,但部分地区仍旧问题存在,农民工辛辛苦苦拿不到工钱,索要工资不知找谁的新闻屡见报端。
山西太原市杏花岭区三桥街道办事处背街小巷示范整治项目,是一项民生工程项目,工程概况为创城宣传、路面硬化铺装、门头改造、围墙整饰、楼体粉刷、台阶改造、光面装饰、新建铁艺围墙和大门、管道粉刷、隔离墙、墙面装饰、路灯维修、便道整修、楼梯改造、立面装饰、修复铁艺围墙等,总造价为500多万元。
未开标已施工
杏花岭区2019年创城工作背街小巷示范整治项目(三桥街办)(001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开始时间:
2019 09 12 15 :30 公示结束时间:2019 09 15 15 :30
001第一标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质量 工期交货期
1 山西奥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888495。19 (元)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18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山西奥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刘旭珍 二级建造师、晋214101223363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山西奥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
以上为网查信息 ↑
网上公示时间为2019年9月12日,而据施工队张先生提供的“旱北关一条街及北二条街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显示日期为2019年7月20日,实际开工根据张先生证实,自己带领农民工施工时间确为2019年6月19日,也就是说该项目的确存在未开标先施工的现象。
根据招投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抄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如果真的已经成了事实,建议业主补招标一次,同时做好与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的沟通。
层层转包农民工讨薪难
山西省人民政府网站上2018年11月25日曾刊:
省住建厅印发《开展严厉打击建筑工程领域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两年行动工作方案》,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两年治理专项行动,切实加大对违法转分包行为的打击力度,遏制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多发势头。
“两年行动”将分2018年11月—2019年11月和2019年12月—2020年12月两个阶段进行。将对各地区新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承发包情况进行“拉网式、全覆盖”的全面排查。执法检查要点包括对项目管理人员工作履职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人员履职痕迹、劳动合同、工资发放、社保缴纳和执业资格等内容;对项目合同履约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租赁合同的履约情况;对项目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工程款、工资支付、材料款、设备租赁款的资金流向是否符合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山西省住建厅发布的关于“重拳出击建筑工程领域“层层转包”违法发包、转包、分包将被列入“黑名单”一文可以看出山西省对违法发包等问题零容忍,且开展了拉网式排查,那么杏花岭区三桥街道办项目怎么成了“漏网之鱼?”
那么根据网上查询和张先生提供的材料来看,杏花岭区三桥街道办事处背街小巷示范整治项目实际中标人为“山西奥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可根据具体施工方张先生证实,2019年6月19日一开始就带领工友在此项目的施工,山西奥凯压根就没进场。
张先生回忆到,起初与第一任承包商范某达成协议进行的施工,期间由于范某资金等因素施工遇阻,经三桥街道办事处书记黄涛和主任王鹏同意范某又将项目转交了第二任承包方郝国杰,郝亮,郝鹏宇等人,并签订了“旱西北关一条街及北二条街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虽然换了“承包商”,但张先生依旧是施工方不变。
第一任承包商转包时所欠张先生及农民工工资等共计17万元对接于第二承包方郝国杰,郝亮,郝鹏宇未支付,经三桥街道办事处书记黄涛和街道办主任王鹏及现场负责人王利伟以及第一承包方和第二承包方在北一条街警务室内多方协商并担保,施工方张先生心想既然有街道办领导做担保也就放心了,所以带领工友7月10日再次开始施工。
施工方张先生本想这次换了承包商,又有街道办担保不会为工资问题担忧了,可按照约定照常的施工,施工期间依照约定郝国杰应分批支付费用,每次都以各种理由推托,陆陆续续支付15万元转至张先生账号,让其买装饰材料,还说是不要影响工程进度。当工人施工至半个多月的时候工人需要支付部分工资就与郝国杰,郝亮,郝鹏宇协商支付一部分工资,可好景不长第二任承包商又再次出现资金问题,无奈8月3日张先生带领几十号农民工不得不暂停施工。
该项目因资金问题已经出现两次,身为施工方的张先生也是在建筑工程行业扑腾多年的人,他向笔者表示:“像此类政府工程规模不大,资金应该有保障,但一次次的出现这种情况这说明其中定有问题”。
张先生与工友们暂停了施工,第二任承包商郝国杰,郝亮,郝鹏宇却打起了自己的小算盘,借各种理由与张先生推辞拒付约定款项,可直到一天张先生到施工处检查所留装饰材料,看到已经有人在施工,此时的张先生才恍然大悟,这是郝国杰,郝亮,郝鹏宇有意而为之,其目的就是就是逼迫自己停工。
张先生后来了解郝国杰,郝亮,郝鹏宇所雇用的并非专业施工队,而是东拼西凑的“杂牌军”,这样一来第二任承包商郝国杰,郝亮,郝鹏宇就能狠狠地赚上一笔。
张先生无奈只好选择放弃此项目,由于自己带队施工完成了总工程的20左右,向承包方郝国杰,郝亮,郝鹏宇多次讨要工钱,按照约定与进度郝国杰应支付60万元左右,一次次催要无果后,多次找到三桥街道办书记(黄涛)在(曝光)后,经双方协商,最后核定总价为人民币50万元整。(不含前期支付的15万在内)
支付方式分为三次,第一次支付日为2020年5月11日,额度为20万元人民币,第二次支付日为2020年6月11日,额度为10万元人民币,第三次为区政府下拨经费结算2019年所有工程队创城费用之时,额度为20万元整人民币。此调解协议达成后黄涛书记和王鹏主任以及三桥派出所所长也都口头承诺一定处理好此事。调解见证人是杏花岭区三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马燕军),
协议为证 ;
街道办书记耍官威称不认识施工方,反映问题不让说话 ;
项目的业主是三桥街道办 ,在第一承包商对接给第二承包商时书记(黄涛)和几方人员在场,并做担保, 黄涛书记在施工期间多次到现场视察,再视察期间张先生和工友向黄涛书记反映拖欠农民工工资一事,这位街道办书记不让说话,大耍官威称不认识施工方, 笔者想问该书记真是贵人多忘事啊!作为基层干部人民公仆,穿百姓衣,吃百姓饭,对于党员干部无论你职位多高,权力多大,本该为百姓做事,结果您在百姓面前耍起官威,这就是您的作为吗?您就不怕人民的审判吗?
录音为证 ;图为书记黄涛
三桥街道办应维护农民工权益 ;
在看到调解协议后解决张先生第一批和第二批合计30万元后,第三批20万元就迟迟不给,农民工多次给张先生讨要工资,张先生给黄涛书记打电话,黄涛书记已被调任到太原文化局上任,说把张先生的事移交给(王鹏)主任,张先生给王主任打电话说起此事,王主任多次协调,郝国杰、郝亮、郝鹏宇都不给明确答复,试问三桥街道办事处在协议上第三次支付是在区政府下拨经费结算给予张先生,前两次支付都是在张先生多次找到你们(曝光)后才支付的,为什么当时在拨款时不给张先生沟通好再支付给郝国杰等人呢?作为业主和见证人完全是有权利的啊!。
录音为证 ;图为王鹏主任 ;
辛辛苦苦的农民工拿不到工资,身为业主和见证人的街道办就没有责任吗?还是没把农民工不但回事,基层街道办面对的不就是底层老百姓吗?身为基层干部不多想想百姓的疾苦,总是盘算个人得失,,不能得老百姓做点实事。庸政懒政,也是一种腐败,必会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1-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