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北京有多难,因债务纠纷,去昌平区人民法院起诉。法院拒绝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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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人在北京工作,已经有五六年时间了,在2019年4月份的时候,因朋友借钱借了朋友2万块钱,约定月底还钱,到期后朋友失踪,电话关机,微信不回复,玩起了老赖,微信可以看到每天的微信运动步数,因为我有转账记录、聊天记录、以及对方的身份证信息,最后无奈只好向所在地昌平区人民法院起诉。故事才刚刚开始。
我整理好证据,开车前往昌平人民法院,经过严格的安检之后,拿了号,进入法院大厅,开始等待立案引导,排到我的时候我把证据拿出来之后,法院工作人员要求我出具在北京昌平的居住证明,我赶紧拿出了我的北京市居住证,法院工作人员说不可以。必须得是盖章的居住证明,并提示我可以去所住的村委会或派出所开具,我立即前往南邵镇到派出所,派出所民警让我去户籍室,户籍室工作人员说,他们只对公不对私,无法给我开具,说必须法院开具介绍信,我又返回法院,法院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也是最对公不对私,不给我开具,我说我有北京的居住证,同时也可以提供北京的连续4年的五险一金证明,法院工作无人无视我的问题。同时旁边的一个比较胖的工作人员开始哈哈大笑。说你只能去被告的所在地起诉,我说被告在黑龙剑,你是让我去黑龙江告嘛?法院的工作人员更是哈哈大笑。说你想去就去。我想作为国家的公务人员,竟然可以这样无视一个中国公民最基本的诉求。他们一个一个的踢皮球,就是不给处理事情。同时我拨打12368进行投诉。工作人员做完登记后,也是再无后话。做一个受害者,一名原告,法院如此的纵然被告,违法的成本如此只低,真是借钱是本事,凭什么要还,昌平区人民法院完整的诠释了这句话的真正含义。一句我们只对公不对私,我就想问每一个中国公民都是一个个体,什么叫公什么叫私。作为在北京的外地人,深深的感受到了北京对外地人的恶意。
最后无奈,又前往派出所进行询问,派出所工作人员说给我登记一下,问一下领导,下午接到派出所人员电话,依然是那就话,只对公不对私,不能给我开具。这个社会真是可笑。后续打算请律师进行协商。请继续关注。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9-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