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肇州县政府身穿官衣不作为,杨云波、王春雷非法占用耕地修建油罐库房(藏有安全隐患)又建三间修理部,占用耕地2300约平方米,为此事群众多次找故府领导都是袖手旁观、坐视个管。就乱占耕地私油罐库藏有安全隐患建问题推诿扯皮,就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执纪执法监管责任不力,谁在作保护伞,向省、市、县、三级政府发起问责?

  上访人:赵艳莉,女,汉族,1972年5月18日出生

  住址:肇州县朝阳沟镇团结村苏家窝棚屯

  身份证号:230622197205184364

  联系电话:18346631109

  被上访人:肇州县人民政府

  住所地:肇州县肇州镇所在地

  法律代表人:冯小平,职务:县长

  第三人:杨云波、王春雷(违规占用耕地盖房人)

  住址:肇州县朝阳沟镇团结村苏家窝棚屯

  请求事项

  一、请求上级主管部门查清被上访人的负责人,严重违规、违法,为第三人非法办理房屋产权假凭证的责任。

  二、请求上级主管部门责令被上访人依法拆除第三人占用耕地所建房屋三间住房、五间油罐库房、三间修理部,占用耕地面积约为2300平方米左右。

  事实及理由

  第三人杨云波、王春雷夫妇于2004年期间在张资祥家耕地修建三间住房、于2011年期间在杨江家耕地修建三间油罐库房、于2013年期间在谢福家耕地又修建三间修理部、于2017年期间又在杨江家修建两间油罐库房,总占用耕地面积约2300平方米左右。

  第三人杨云波、王春雷连续不断的修建永久性建筑物,造成了大片种植玉米的耕地连续被改变土地性质为非耕地,即建筑用地。而且在此期间,被上访人为第三人伪造证据,以达到非法办理假房产证,第三人与被上访人的主要负责人一定是存在不为人知的钱权交易,否则不能为第三人严重违规、违法办理合法产权凭证。

  经肇州县土地资源局查证,该第三人违法建筑均没有土地使用证,没有经国土资源局审批,自己家伪造假房产证到房产处通过关系进行初始登记,依据《土地管理法》及房产登记的相关规定,没有颁发土地使用证,就不能办理房产证,因此该房产证是违规、违法获得,该房屋建筑是典型的违建。但由于被上访人肇州县人民政府有关领导的袒护,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不予以拆除违建,该被上访人肇州县人民政府严重违背中央关于拆除违建的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上访人坚决不予认可,坚决请求上级主管政府予以责令纠正,以维护法律尊严。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31条规定:“国家保护耕地,严重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2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做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损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8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相关法律规定,第三人非法占用耕地改做建设用地,数额特别巨大,造成耕地大量损坏的,已严重超过构成犯罪的最低毁坏数额,已构成严重刑事犯罪。

  第三人与被上访人的负责人相互勾结,连不识字的百姓都知道不能改变耕地的土地性质改为他用,被上访人的负责人具备专业素质怎能不知道,而且还为第三人办理合法产权凭证,明显的相互存在钱权交易,变相的倒卖集体土地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绳之以法。

  

  

  
  图:非法占地建的油罐库
  综上所述,上访人为了正义,为了国家集体利益不受损害,为了村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将逐级上访,直至中央政府,是村集体的利益得到公平、公正、合理解决!

  此致

  上级主管部门

  上访人:赵艳莉

  2019年4 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