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魅宝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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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叫卓爱霞,系上海市下岗待业妇女。
本人在向“北京世纪魅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魅宝)支付了500元订金后,于今年10月05号与北京魅宝签定了钻石画加工合同(合同约定期限2018。10。05 2018。12。05),在收到北京魅宝寄来的原材料后,支付了2300元订金全部尾款。
在北京魅宝指定的!技术老师!的指导下,日夜赶工不敢怠慢!经过1个半月的时间,终于全部完工,并于11月22号将全部“作品”寄给了北京魅宝指定收货地点和人员。
可是得到对方的答复是产品不合格,不予结算加工费,不予退还2800元押金!
后委托亲属,查询获知:
(1)北京魅宝于2018年10月16号被北京工商局列为经营异常目录,且实缴注册资金只有3万元
(2)加工合同涉嫌欺诈,为不平等合同。因为合同没有有关产品合格鉴定标准!
(3)全国范围内,有众多同样经历受害者;
(4)著名栏目“利箭在行动”有报导过钻石画骗局触目惊心!
现提供实名材料,恳请政府有关部门核实查处!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8-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