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人:刘贵君,男,1953年9月30日出生
  无户口、无住所(户口被注销)电话:13942044973、13942090255
  被控告人:大连市公安局局长杨耀威
  九年军龄的复转军人回到地方军转档案被民政局扣压30多年,户口被大连市西岗区公安分局注销三十多年,控告人到大连市政府控告了三十多年,至今大连市公安局始终不给出书面答复,而只是口头说:让其回原籍重新落户口,不给任何书面文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法规定:“任何组织及个人都无权注销公民的户口,依现行法律,公安机关将告知其本人注销户口和迁移户口,公安机关没有强制或代替公民注销户口的权力。”那我的户口大连市西岗区公安分局为何非要注销呢?三十多年造成我无户口,无身份证、无法找工作、四处流浪,无法生存的严重伤害,这一切都是因为大连市西岗区公安局违法注销户口给造成的严重后果。大连市公安局不应该依法查处该案,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吗?不应该出具注销户口的相关文书;
  我今年66岁了,大好时光都被大连市公安局给毁掉了。如今大连市公安局让控告人回原籍落户,公安局不概给出合法的文书吗;难道仍让老兵继续流浪街头、变成真的三无人员吗,这对老兵来说公平吗?当兵九年,不如蹲九年监狱政府还给出路。何况给军首长开了九年车的老兵,这悲惨的一生谁来为此承担责任。强烈要求大连市公安局依法处理,追究违法注销户口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赔偿经济损失,正式赔礼道歉。强烈要求出具恢复户口的法律文书。
  控告人:刘贵君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