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有个记者举报违法现象,不到十分钟就接到威胁电话。当然结局是大团圆结局,坏蛋全完蛋。
  在此我想起作家雾满拦江的名言:“一个制度有缺陷,或是法律起不到人际疏导作用的国度,必然沦为一个道德大国,混乱不堪的环境,只能是寄希望于道德来弥补,这种缘木求鱼式的努力,在加剧环境的混乱的之时,同时导致人的心智退缩,对人苛责已极,求全责备。”
  中国是一个道德大国,在举报者得不到保护没有人敢举报的情况下,大家往往指望举报成为圣人,以道德来弥补制度的缺陷。然而,有几个能成为圣人?鼓吹举报人成为圣人的,自己能成为圣人吗?一味要求举报人成为圣人,那么是不是说明举报人要求保护就是十恶不赦大逆不道?如果举报人不应该得到保护,难道罪恶就应该得到保护吗?
  社会是以百分之九十九的凡人作为主体,而不是以百分之一的圣人作为主体,大多数情况下,能真正帮助执法者的,当然是凡人。在一个正常的社会里,举报人不需要成为不食人间烟火的圣人,只需要做好凡人的本分就够了,如果对举报人苛求无度,这比要举报的事实还要可恶。【cp】